记者:什么叫“坨坨钱”?
谭栖伟:就是比较大额的资金,用“坨坨钱”来开路。开始我是很反感、很不习惯。因此我后来的体会,还是小错铸成了大错,违纪走向了违法,它是一个不断渐进的过程。
南滨路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这条始建于1998年的滨江大道,曾经获得“重庆最美街道”等殊荣,被称为重庆的“外滩”。当年南滨路建设工作正是由时任南岸区委书记的谭栖伟亲自主抓的,而他的腐败,就隐藏在这条路上人们司空见惯的角落里,根据不少当事人的回忆,他经常在区委常委会上对南滨路的管理提出要求,但随后又出尔反尔。
刘立锋(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谭栖伟亲自主持召开的南岸区委常委会,会上定下来的南滨路广告一律不准打这种“道旗式”的广告,就这种小旗子一样,风一吹呼啦、呼啦响的这种广告,他自己出尔反尔,自己介绍老板来接。完全是出于个人的私利,因为李某对他有承诺在先,将来我们这个广告赚了钱我们俩平分。
李某是谭栖伟的老乡,他向谭栖伟提出合伙经营一家广告公司,但谭栖伟不用投资,只需要用自己的资源拉来广告业务,收益两人平分。谭栖伟一方面利用自己的权力,为李某在辖区内获得广告位开绿灯,另一方面,给辖区内的商人打招呼,让他们多关照李某的广告业务,而李某则以公司分红为名,向谭栖伟输送利益。
刘立锋(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具有公职身份,我们党内法规也好、法律法规也好,都要求不允许经商办企业的。他这个比经商办企业是更进一步,打着经商办企业的幌子,实际上是借这种方式,不实际出资去分红。以两人合作经营的方式,掩盖他权钱交易受贿的这种实质。
在重庆,谭栖伟身边总围绕着一群朋友,这些人里有他的老乡、老部下、老熟人,也有辖区内的各种商人。这种交往的实质是什么?这类朋友究竟为什么目的来和他交朋友?谭栖伟心里很清楚。
谭栖伟(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没有这个权力,他不会找你办事,他就不会给你送钱,或者送这么多的钱。他交的是这个权,他不是交的我这个人,我这个人对他来讲无所其谓,但我这个权对他来讲就有所其谓。
2015年9月24日,谭栖伟案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谭栖伟直接或通过其妻子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143万余元。面对这样的数字,想起曾经的所作所为,谭栖伟后悔不该滥用权。
谭栖伟(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我长期在基层工作,我知道我受贿上千万,这个分量何其沉重。曾经自己在做领导干部的时候,信誓旦旦、振振有词地讲话、表态,如今真是已经成了笑料。我真是感觉到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教育,对不起领导和同事的信任、支持,对不起父母的养育、期盼。
在周围人的眼里,谭栖伟似乎是个孝顺的儿子。在被组织调查前,他预感到情况不妙,担心再也见不到老母亲,专门回了趟老家。架不住母亲一再追问,他说出了实情,跪在母亲面前,承认自己犯下大错,对不起父母。母亲听后打了他一巴掌,然后母子俩抱头痛哭。
谭栖伟(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因为我母亲是一个老共产党员,她看到现在社会这么复杂,出事的这么多,我又在河边走,在锅边转着,河边走她怕我湿鞋,锅边转她怕我偷吃油渣。我哪怕是带点土特产回去,我母亲都要追问到底是哪里来的谁送的,有时候她觉得不正常还要让我退回去,都一直这样教育我,对我要求挺严格的。但是我后来一直觉得我母亲,好像觉得她年纪大了,思想一直很正统,现在社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她不知道,我老是还埋怨她。我母亲知道中纪委在调查我,她骂了我、还打了我,她自己也一病不起,成天以泪洗面,我真是没听我父母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