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毅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27日委托律师发函给北京微梦公司,要求删除微博上关于其的负面信息,但未告知北京微梦公司具体要删除哪一条微博,北京微梦先删除了其中29条微博,至杨毅起诉后将涉案微博账号作注销处理,诉讼中亦提供了涉案微博账号的相关注册信息,其已尽到了微博运营商的责任,杨毅要求北京微梦公司与王颖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理据不足,予以驳回。
今年4月27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颖赔偿杨毅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赔偿杨毅因本案支付的公证费1400元,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大楼1楼大厅、30层通道及电梯内张贴致歉声明,向原告杨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驳回杨毅的其他诉讼请求。
6月24日下午,记者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了解到,杨毅和王颖均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追访
被告称为爱做小三访原告拒绝接受采访
6月23日,记者联系到王颖。她承认曾发微博骂杨毅“人渣”等。“我砸银行的玻璃被带到派出所后,他竟然打电话给我年过8旬的父母,老人怎么受得了,我忍无可忍才在微博上写这件事的经过,其中用到人渣等词汇。我不认为我侵犯了杨毅的名誉权,他做的事难道不是人渣才干得出来的吗?”王颖说。
王颖告诉记者,她曾经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一名工作人员,和杨毅在一起后,才换了工作。
王颖还说她出身干部家庭,各方面条件都远远优于杨毅,是因为爱情才和杨毅保持情人关系,一直等他离婚。为了杨毅,她耽误大好青春,放弃两段良缘,至今仍孑然一身。
据王颖介绍,2015年年底,杨毅被免去中山中行行长一职。后来,杨毅进入一家企业工作。
6月23日上午,记者致电杨毅,希望了解他和王颖之间的感情纠葛以及对此案判决结果的看法,杨毅听后一言不发,随即挂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