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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一分行长被情人骂渣男 将其诉致法庭获赔(2)

2016-06-27 07:44:29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同年9月9日、9月17日、12月1日、12月16日期间,杨毅又定期到中山市人民医院心理科进行诊断治疗,看病、开药。“因此产生的1700多元医疗费用也应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杨毅称。

杨毅的代理人还称,杨毅在王颖的威逼利诱、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写了《承诺书》及《还款计划》一份。

□被告

举证

对方要拿300万封口

王颖表示,原告所述多处不实。“杨毅称2003年离婚后才与我交往纯属谎言,我们保持了近10年情人关系,他自己提供的证据就证明其与杨某的离婚登记时间为2003年10月20日,复婚登记时间是2004年6月10日,而我们从2002年就开始交往。”

为证明自己,王颖向法庭提交了杨毅亲笔写的《承诺书》,其中提到,“本人与王颖2002年开始交往,到2012年,期间断断续续。特别是2011年5月曾经说过放下感情会遗憾终生的话,但后来并没有真正做到,从而给对方带来极大伤害并耽误两年时间。”

王颖说,是杨毅主动追求她,承诺会离婚然后跟她结婚。直到2013年4月,杨毅说不会与妻子离婚。2013年5月底至6月初,王颖开始向中国银行广东省行监察部举报杨毅欺骗感情,搞婚外情。“杨毅担心举报会影响他仕途,多次找我协商,求我不要举报,称愿意支付我人民币300万,分20年付清,说是作为让我不要举报的补偿款,实际是封口费。”王颖称,因此杨毅于2013年10月15日写下这份《承诺书》及《还款计划》。

王颖说,杨毅履行几个月后便不再履行,她继续向中国银行广东省行实名举报。2015年4月份,杨毅再次找她协商,要求其出具一份举报不实的书面材料,帮他消除档案污点,被其拒绝。

指责

玩弄感情还倒打一耙

针对杨毅所称王颖通过传真、张贴小字报、无端举报投诉、在分行营业厅等地点闹事等方式对原告进行造谣、毁谤、污蔑,王颖称,内容不含有侮辱、诽谤,没有在公众场合和媒体扩散。

“我确实有在分行营业厅张贴杨毅写给我的《承诺书》,但《承诺书》内容客观、真实,根本不存在侮辱诽谤原告的内容,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王颖称,没有证据证明她曾无端投诉杨毅,微博截图内容不能证明是其所发;在分行营业厅砸玻璃事出有因,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杨毅所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也无法证明杨毅处于焦虑状态与其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王颖说,证人在原告或代理人的授意下出庭作证,证言相互矛盾,证言明显偏向原告,无法反映客观事实,不具有真实性,不应采纳。

“杨毅系有妇之夫,却玩弄我的感情,给我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现在反而倒打一耙,企图通过恶意诉讼掩盖长期玩弄我的感情的事实,并试图以此阻止我举报他的生活作风等问题。”王颖说。

□判决

被告赔6400元并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王颖曾到中山中行张贴杨毅所写的承诺书,涉案微博账号也曾贴出该承诺书,且涉案微博账号所发的大部分内容与诉讼中杨毅与王颖所陈述的双方之间的恩怨密切相关,同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认定涉案微博账号所发的与杨毅有关的微博为王颖所发,由于涉案微博确实有“杨毅,你这个不要脸满嘴谎言伪君子”“杨毅,你个人渣”等内容,王颖的行为属于用侮辱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王颖到中山中行会议室吵闹、砸玻璃、张贴《承诺书》,会使杨毅的社会评价降低。由于该《承诺书》为杨毅所写,其内容是否合法本案不作认定。砸玻璃已经公安机关调解,故杨毅认为王颖此举侵犯了其名誉权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杨毅到医院心理科看病,病因与王颖的行为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其要求王颖为此支付医药费的请求法院也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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