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5月寇庆延同志在家中阅读《广东公安报》。
寇庆延同志1912年4月出生于河南新县,1928年参加共青团,1931年2月参加红四方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2月至1937年9月,先后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第十师三十团班长、排长、连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保卫队政治指导员,川陕边区省苏维埃保卫总局秘书长、川陕省委秘书,红四方面军第三十一军九十一师机要科长、侦察股长,中国工农红军援西军随营学校政治部秘书等职。
1937年9月至1945年8月,先后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教导团政治处秘书、师政治部锄奸部科员、冀南青年纵队政治部锄奸科科长、冀南军区政治部锄奸部科长、副部长、冀鲁豫军区政治部锄奸部副部长等职。1945年8月至1949年7月,任冀南西进纵队政治部副主任、第二野战军二纵五旅政治委员等职。1949年7月至1962年1月,先后任湖北省委社会部第一副部长,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委政法部部长、省委政法委主任。1962年1月至1968年2月,任广东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1968年2月至1983年3月,任广东省革委会常委、副主任,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主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3年3月至1985年7月,任广东省顾问委员会主任(1985年3月明确为正省长级待遇)。1990年3月离休。
寇庆延同志是第三、四、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928年,全国革命形势处于低潮,年仅16岁的寇庆延同志在家乡毅然参加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加入光山县赤卫队,参加白沙关“万人暴动”。寇庆延同志先后参加了攻打新集、黄安等战役和鄂豫皖苏区的四次反“围剿”。1932年,随红四方面军主力西征川陕,参与根据地“反三路围攻”和“反六路围攻”等战役。1935年5月,寇庆延同志随红四方面军参加长征,两爬雪山,三过草地,依靠坚强的革命意志冲破敌人的围追堵截,克服重重困难,胜利到达陕北。在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中,寇庆延同志锻炼成长为一名信仰坚定、勇敢机智的共产主义战士。
抗日战争时期,寇庆延同志积极参与反扫荡、铲锄汉奸、肃清敌特、打击日顽等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敌伪的嚣张气焰,挫败了敌人一次次阴谋分裂活动,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寇庆延同志参加了上党、邯郸和鲁西南等战役。1947年,他随刘邓大军南下,参加了千里跃进大别山的战略行动,并一直在大别山坚持斗争。1949年2月,他参与领导和组织了鄂豫一分区清匪反霸、土地改革的斗争,有力地推进了根据地的开辟和建设,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951年,寇庆延同志调任广东,长期负责公安、检察等工作。解放初期的广东,敌特活动猖獗,社会局势很不稳定,治安形势复杂,政法工作任务繁重。寇庆延同志带领广东政法战线广大同志,积极调研,周密部署,开展锄敌伪、肃奸特,领导全省公安机关多次粉碎敌特的阴谋活动,维护了社会安定,巩固了新生政权,为广东社会主义建设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在“文革”中,寇庆延同志党性坚定,一身正气,坚决抵制“左”的思想和行为,顶住压力,保护了一大批同志。1968年,寇庆延同志担任省革委会生产组副组长,分管科技、民政、卫生等工作。当时全国血吸虫病严重,广东因天气潮湿,血吸虫病害形势尤为严峻。寇庆延同志关心百姓疾苦,不顾个人安危,率领众多科研人员攻坚克难,深入十万草塘灭钉螺、治血吸虫。经过艰苦探索,提出了防治血吸虫病的“水、垦、种、灭、治、管”六字方针,取得了显著成效。至1974年,广东省成为全国第一个消灭血吸虫病的省份,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