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在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下属的消费者保护局致信主要搜索引擎提供商,要求它们做到三点:第一,将付费排名的搜索结果与不付费的搜索结果清楚、醒目地标示出来;第二,付费内容必须清楚、醒目地说明;第三,在搜索结果如何生成方面不能误导消费者。
一段时期内,这份公开信确实迫使搜索引擎商清楚标示竞价排名结果和搜索结果。但近年来,一些搜索引擎开始想方设法对广告进行“伪装”,模糊广告和自然搜索结果的差异。
以谷歌为例,其搜索结果在早期使用紫色或绿色底色标示出付费广告。但有研究人员发现,彩色底色在此后十几年里越来越淡,直到2014年完全消失。
2013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再次致信谷歌、必应、雅虎等主要搜索引擎提供商,强调搜索结果不受付费影响。
仔细查看现在各大搜索引擎搜索结果显示页面,排在前列的仍是付费广告,并且无一例外地在广告标示上采取了“暧昧态度”。
谷歌在付费广告链接旁加注黄色“广告”字眼,仅以一条浅灰色细条区分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
韩国搜索引擎同样“暧昧”处理广告
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则在2013年发布“互联网搜索服务发展建议”,要求Naver、Daum等韩国搜索引擎提供商每年公开确定搜索结果和排名的原则,以及处理本公司信息和其他合作企业服务的原则,并明显区分广告和自然搜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