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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被指“贵族化”团中央如何“纠错”(2)

2016-04-25 21:01:1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对有的直属单位有关领导干部为他人伪造预备党员身份和花“天价”聘请台湾学者讲授宗教和易经的问题,给予原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岗位;给予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对于伪造预备党员身份的当事者本人作出党员身份不予承认、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按五级职员安排工作。

对某直属单位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外出调研中公款参观游览收费景区的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缴应由个人支付的景区门票费用。

对某杂志社搞有偿新闻的问题,给予原主要负责人开除党籍处分,免去一切职务,解除相关责任人劳动关系。

某直属单位原主要负责人长期瞒报房产、侵占经济适用房并骗取补贴、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长期占有其财物的行为,被中直纪工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降为六级职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另外,政事儿注意到,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5个问题线索,其中移交中央纪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组6件;了结8件,谈话函询1件,完成初核5件;还有5件正在抓紧核实。

“纠错”二:规范薪酬、福利待遇

整改通报显示,团中央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同时,加大了直属单位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力度,坚持离任必审,并落实任中审计制度。

政事儿发现,对一直备受关注的薪酬管理,团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中央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规范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性待遇,从严审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兼职行为,重申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不得兼职取酬。

在6月底前,完成直属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清理工作。

另外,还建立了团中央直属单位薪酬管理机制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年度薪酬报告制度,加强直属单位薪酬管理工作。

政事儿注意到,在通报中,团中央支持部分直属单位在服务全团中心工作过程中做大做强,并对部分直属单位按照青少年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整合,转制、剥离部分生产经营类直属单位。

“纠错”三:2人因任职时间较长被交流调整

整改通报显示,团中央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任职回避等制度。

政事儿发现,团中央加强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2017年1月底前实现对全部23家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的全覆盖,并建立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完善直属单位一把手交流机制,明确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机关处级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特别是在指定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应当交流。

同时,团中央制定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期管理办法和团中央直属机关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规定,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专项清理工作。在整改期间,已对直属单位任职时间较长的2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调整。

“纠错”四:具体措施解决“四个化”问题

根据今年2月巡视组的反馈,共青团存在“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

政事儿注意到,在4月25日公布的整改报告中,以2000余字的篇幅重点介绍了去除“四个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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