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煽动暴力,粉饰暴恐、支持暴恐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煽动以暴力手段对抗政府。
公诉人出示的视频资料证实,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多次在课堂上宣扬暴力,如“不要以为暴力抗争就是恐怖活动。对维吾尔人来说这个政府就是鬼子,你可以抗争,可以反击它,用任何方式,可以用董存瑞的方式,可以用黄继光的方式,可以用一切方式进行抗争。”
辩护人称,被告人曾公开表示反对恐怖主义,学生听了他的课也没有走极端。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言行的严重后果。2009年“6·26”韶关事件后,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互联网络炒作该事件,“维吾尔在线”网站伊力哈木·土赫提专栏发表《6·26事件和多民族和谐共处的神话》等文章,攻击政府,歪曲事实真相,煽动民族仇恨。在“维吾尔在线”煽动性的文章及伊力哈木·土赫提煽动言论的影响之下,买买提江·阿不都拉等策划、实施了非法聚集,引发了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