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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落马高官曾任职发改委系统 体制原因致审批腐败(3)

2014-04-08 11:11:2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条

    这让人联想到最近国务院亮出的诚意。3月17日,国务院60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汇总行政审批清单共1235项。今后,各部门将不得在公布的清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国务院晒出的权力清单,确认了权力的有无和大小,确认了行使权力的方式方法和行使权力的目标。”杨建顺说,“越权、滥权不允许,不作为、懈怠症不允许,在明确列出政府职能和相关权限的情况下,政府工作就能实现规范化、法制化、效率化、公正化。”

    张金川说:“简政放权实质上是政府职能方式、权力结构和管理方式的变革。这不仅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的尊重与恪守,更是预防腐败犯罪的根本之策;不仅是政府机关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更是一项系统工程。”

    权力放而不乱更需监管

    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也要防止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现象,进而诱发腐败。如何对行政审批实现常规化管理,让审批权放而不乱?

    答案其实已经给出。2013年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他在论及放权与监管的关系时强调,“既要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管住、管好。”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在放权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便是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探索实施统一市场监管”。

    “简政放权不是放而不管,而是要提高监督管理和约束的能力、效力,要将这种运动式、集中整治式的做法变成常规式、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的运作,把权力合理化,因此,要建构合法规范运营机制并予以完善。”杨建顺说,“放权并不容易,先要做到的是有效的政府治理,看权力的架构、运作、监管是不是符合要实现目标本身的规律性。有效的防腐措施应该还是让行政审批合理化,而不是单纯地在行政审批项目数量上做减法。”

    结合检察工作,张金川认为:“简政放权后,一方面要继续预防公职人员对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更要预防其失去直接介入市场经济运行的机会后,对权力行使怠于职守的消极状态。这就需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权力制衡体系,充分发挥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对公职人员权力行使合法性的监督作用,从而不断对简政放权加以巩固和监管。”他还表示,作为检察机关,应按照标准要求严格履职,不但要加大力度,严肃查处执行政策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还要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简政放权对检察执法能力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

    李昭菊指出,简政放权后,政府的角色要从“管理者”变成“服务者”,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回归到“公仆”和“人民勤务员”的本位。“检察机关从法律执法者的角度出发,必须强化打击力度,为简政放权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按照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依法公开监督权力落实和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以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个别预防约谈等方式督促改正。”

    2月18日,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办案推进会召开。会议指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今年将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等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审批腐败案件的提出,将推进简政放权的合理化运行,促进政府部门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这次改革。牛旭东

(责任编辑:CN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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