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报告个人事项
1月15日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未来是否会对“裸官”有更多制度性的约束,值得期待。
对于针对“裸官”的相关规定如何落到实处,王敬波表示:“以目前的反腐态势,亟须'裸官'官方概念、标准和惩处措施等法律层面规制的出炉。”
李永忠则透露:“有关部门对'裸官'都会进行记录和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现在想跑出去很难了。各级组织部门和领导机关对官员'裸没裸'大体上都掌握了。”
“信息公开是消灭'裸官'现象的一个最根本的办法,特别是官员的家庭信息公开。”竹立家也向记者表示,把官员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纳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范畴,正是反腐斗争的“国际惯例”。
2013年12月7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这被视为中央查处“裸官”的重要一步。
竹立家认为,此次通知提出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和此次新干部任用条例可谓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只有完善官员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登记、公布等监督机制,让官员没有脱壳机会,配偶及子女送不出去,资产无法转移,官才'裸'不起来。”竹立家说。
王敬波坦言,“裸官”腐败是现在廉政建设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难点。具体来说,申报缺乏实质性内容、谁是“裸官”不予公开、申报不实却处罚不明,令“治裸”制度还谈不上完善。
对此,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日前就《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公开表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已连续进行了三年。与以往相比,这次填报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主动地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记者赵丽 制图/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