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部分县则擅自增设收费项目。2009年至2012年5月,凤凰县沱江镇、阿拉营镇、官庄乡3个乡镇自行增设上环押金等收费项目,共计收取58.02万元。沅陵县明溪口镇和沅陵镇自行增设违约金、计生投入费、赞助费等收费项目,共计收取47.09万元,所收资金直接用于自己的经费开支。
而据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没有任何规定必须上环,每个妇女都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避孕方式。那么这个“上环押金”显然是乱收费。
派出所截留费用设“小金库”
审计发现,45个县社会抚养费的财务管理普遍不规范,甚至存在公款私存、白条报账等问题。
初步统计,45县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社会抚养费,约达31941.65万元。未上缴国库的社会抚养费,多被当地截留、挪用、坐支。初步统计挪用金额约达2397.68万元。
例如未上缴国库金额最高的湖南5县,征收单位截留、坐支了1043.72万元,其中的932.50万元,被新化、湘潭、沅陵等3个县,用于乡镇工作经费以及招待费、奖金补助等支出。
云南5县挪用社会抚养费约达621.23万元。云南会泽县金钟等5个派出所,未将计生部门转拨的122.9万元计生经费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私设“小金库”。截至2012年5月底,已支出122.84万元,用于车辆修理、接待等支出。
■ 问题
计划外生育人口底数不清
辖区内到底有多少计划外生育人口?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对此普遍底数不清,统计上报的数据普遍不实,少报、漏报问题严重。45县少报计划外生育人口21114人,漏报14235人。
少报多为在已掌握计划外生育人口的前提下,故意少报。例如甘肃的金塔县,河北的河间市和魏县。
此外,为完成计划生育考核指标,河北栾城县将计划外生育的86人,调整为计划内生育人口;湖南的5个县将当年计划外生育人口,推迟至以后年度补报。
部分地区存在拒不缴费
45县普遍征收实际到位率低,应征未立案、已立案未征收到位、因降低标准少征的金额,约达428360.62万元。其中,9998.2万元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仍未征收到位。
例如湖北的仙桃、崇阳、麻城和鹤峰4个县,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881件,金额2594.01万元;实际执行506件,金额仅为528.47万元。
河北和江西还出现了拒不缴纳现象。例如河北的清苑、河间、昌黎、栾城等4个县,16611人拒不缴纳或不全额缴纳,占应征人数的68.77%,未缴金额占应征金额的58.14%。
45县都有违规拨付现象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曾发文规定,要求“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以及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作为标准拨付计生经费”。
但45个县全部违反了这一规定,向征收单位和计生部门违规拨付的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约达162667.94万元。
其中重庆的5个县,将部分社会抚养费,向乡镇下拨财政补贴4.44亿元。
普遍违规下达征收任务
各县普遍违规下达征收任务,为完成任务指标,多县借款垫付或虚增社会抚养费。
四川蓬溪、岳池2个县的48个征收单位,从其他资金借款垫付或采用“空转”方式,虚缴社会抚养费6300多万元;江西部分征收单位,则虚开社会抚养费财政专用发票1426张,合计1983.23万元,待考核过后,这1426张发票,全部被作废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