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源花园公寓内部,由于部分房屋已被拆除,陈文忠只能在悬空处铺上房门,以便行走。
本报记者 卢义杰摄
这是一栋“奇特”的房屋。行政复议时,政府认为它不在征收范围,甚至房主没必要提起行政复议。但在征收公告中,有关部门又把它划进了征收范围,还给出了补偿方案。
该房屋的主人是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206号的胡战东,他的房屋被征收与长沙市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
8月9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数十起行政诉讼挡不住强拆》之后,多名黄兴北路棚改项目被征收人联系记者称,与开福区福源花园公寓的情况类似,他们的房屋不在划拨用地的红线范围内,但是同样被征收了。
此次黄兴北路棚改项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出台后长沙的第一个较大工程。不过,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部分地方政府对该条例的理解存在问题。
多个被征小区被指不在红线范围内
看到2012年3月的房屋征收公告,胡战东的妻子曾顺华有些意外:7年前被划入某投资公司拆迁范围但没有拆迁的房屋,为何现在被纳入了棚改项目的征收范围?
胡战东的家是一栋4层老宅。2006年10月,某房地产公司将该房屋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长沙一家投资公司。公司虽办妥了拆迁手续,但由于没能与胡战东等11户人家谈妥补偿,直到开发的楼盘已开始销售,房子仍未拆除。
“按理说,我们是在公司建设项目的用地内,不属于棚改工程。”曾顺华说。
今年3月,胡战东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涉及黄兴北路棚改工程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但是,复议被驳回。
驳回的理由是,胡战东的房屋未在该决定书划拨土地的红线范围内,因此,他与决定书不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这不恰好说明,我们不属于征收范围吗?”凭着这份决定书,胡战东一度让部分征收人员无话可说。而此时,同处该公司项目用地的一些老房屋已被拆除。
不过,事情在5月发生变化。曾顺华看到,有关部门在当地媒体点名刊登了对她家的征收补偿方案。这让她不解:既然已承认房屋不在红线范围内,为何还要继续征收呢?
在数百米之隔的铁佛东街,也有多名商品房的业主反映“红线问题”。2012年《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不久,铁佛东街70号的业主盛林林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所获得的2010年测绘的“红线图”显示,他的房屋不在棚改项目的划拨用地的红线范围。
行政复议以失败告终。按照决定书的说法,他的房屋之所以被征收,是因为其既处于规划中的黄兴北路路幅红线范围,也属于棚改项目的征收范围。不过,后者的红线图测绘时间不是2010年,而是2011年。
盛林林继续申请信息公开,在一张2011年1月18日测绘的黄兴北路路幅红线图中,他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房屋距黄兴北路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令他意外的是棚改项目的红线图--与2010年测绘的红线图不同,这张测绘于2011年的红线图里,盛林林的房屋已于2011年2月24日被划拨给长沙市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这个日期,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不满一个月。在中国青年报记者掌握的多名被征收户的判决书中,该条例第13条“房屋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黄兴北路棚改项目列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之一。
“为什么前后红线图不一样?土地使用权还没有收回,为什么我的房屋可以被征收?”盛林林充满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