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新华社的调查报道表明,许多“伪科普”文章的炮制,其实是源自一些人处心积虑、有策划、有诉求的刻意“炮制”,背后是一些人见不得光的蝇营狗苟。不少“伪科普”其实是真广告,“伪科普”信息本身是许多不法商家逃避广告审查义务的手段。
从法律角度上说,炮制“伪科普”文章实施广告宣传,无异虚假广告,显然是违反了《广告法》中对于广告真实性的最基本的要求。虽然“伪科普”文章利用了信息传播和广告宣传之间模糊的地带,但背后的利益诉求却是很难掩盖的。另外,一些“伪科普”炮制者,本身就相当无知,为了达到传播效果,往往刻意夸大某类疾病的严重程度、传播速度。如此,那就是在编造虚假信息,可能触犯《刑法》中“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可以说,打击恶意炮制“伪科普”的行为,于法有据,相关部门以及一些自媒体平台也不妨行动起来,真正从“生产”端堵住此类虚假错谬信息的出现。科普之益,在于其真,炮制“伪科普”违背了科学伦理和法律的底线,依法打击,相信也是许多深受其害的网友盼望已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