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完善慈善法是否需要一段时间?
曹德旺:国家发展需要过程,我们也尊重政府。美国从慈善立法到税收改革法经历了快百年时间。我相信到了一定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思想境界,行为方式都会有所改变。
国家的发展和一个人的成长一样,一个宝宝从会爬、会站、会走到当一个运动员,不知道要摔多少跤。只能这样,不能一蹴而就。
新京报:如何看待慈善立法?
曹德旺:任何事手段和目的分开,慈善立法是为了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推动慈善事业终极目的是让社会和平稳定发展,做慈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追求的目的是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发展。
新京报记者刘夏
周森 慈善法多年“难产”因涉及部门利益
从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到现在,中国公益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河南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周森多次提交关于制定慈善法的建议,至今形成议案、建议的有10多次。
新京报:你提交过多少次相关建议和议案?有关部门如何答复?
周森:从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到现在,形成议案、建议的有10多次,这次慈善法起草,一审稿、二审稿我也参加了立法讨论等工作。
一般的回复都是“你提得对,非常好,正在研讨”,可是就没下文了。我觉得慈善必须有规矩,必须把一个透明、真实的慈善环境还给大众,所以就一直提。
新京报:你觉得什么原因导致慈善法“难产”?
周森:慈善立法是给“善”立规矩,而不是权力、利益的再分配,之所以多年“难产”,部门利益是最大障碍。从慈善法草案来看,慈善法着力规范三点: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体制,慈善组织应当享受的税收优惠,通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制度设计,在慈善领域引入竞争和效益机制,其中的每一项都需要政府及管理部门放下一些利益。
新京报:你参加立法讨论时,哪些问题争论得最激烈?
周森:慈善法原来没搞过,相当于摸着石头过河,所以讨论得很热烈。比如有的地方红十字会就提出来过,红十字会还有红十字会法,他们是该以慈善法为主,还是以红十字会法为主?草案里面还有慈善信托的内容,慈善信托银行该怎么监控,银行也没搞过,也没经验。
新京报:这部法律会带来哪些改观?
周森:目前的草案对慈善组织的约束性条款很多,有利于重构慈善公信力。如果审议通过,那么实施以后应该会带来一个“慈善潮”,据媒体报道,现在每年的慈善捐赠有1000亿元,法律实施后应该能达到2000多亿元以及3000多亿元。
新京报:能规避诈捐、骗捐等不良现象吗?
周森:草案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募捐通过什么渠道进行,慈善组织从业人员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等等,都有很严格的规定,肯定能一定程度规避那些不良现象。但是,想通过一部法律完全规避掉所有不良现象,也不现实。
新京报:如果法律审议通过颁布实施,最急需解决的是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