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
武威市公安局官网发布通告称,1月7日,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民警在执行社会治安大清查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违法犯罪案件,其中一名违法人员为张永生。通告中还称,凉州分局在办案过程中查明,2011年以来,张永生伙同雒某某(《兰州晚报》记者)、张某某(《西部商报》记者)等人,利用记者身份,借舆论监督之名,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张永生等3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凉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批准逮捕。
1月27日
凉州区政府新闻办发布信息称,1月25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生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雒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直接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同日,张某生被执行逮捕,雒某某、张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1月28日晚
一封兰州晨报社致武威市凉州区委政法委的公开信开始在网上流传。有兰州晨报社员工向媒体证实,该文于1月26日送达了凉州区委政法委,同日还送达了凉州区检察院和武威市委政法委。
1月30日深夜
甘肃省检察院宣布对“武威记者涉嫌敲诈勒索被捕案”进行审查,该院已派出工作组赴武威开展工作。
2月6日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