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威警方抓记者”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回应了哪些质疑?
从2016年1月7日《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被武威警方带走算起,“武威警方抓记者”事件至今已整两个月。重案组37号探员注意到,这一事件中就记者在何处被抓、涉嫌卖淫嫖娼为何又变成敲诈勒索、被关押时是否被疲劳审讯等质疑声不断。
3月7日上午,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武威警方控制记者张永生一事发生后,社会舆论广泛关切,为此从甘肃省检察院和兰州市检察院共抽调35名调查人员组成调查组,并邀请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记者等参与,最终形成调查结论。他同时就此事件的一些质疑进行了回应。
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
1、张永生在哪里被警方带走?
重案组37号探员梳理发现,网上流传后经相关人士证实的《兰州晨报》社致武威市凉州区委政法委的公开信称,1月7日15时40分许,武威市浙江大厦附近进行消防演练,点火后因处置不当引发火灾。16时许,张永生和妻子分手,驾车从家里出发,将随行的孩子安顿到朋友家中离去。16时40分许,兰州晨报获知该消息后立即联系张永生,想让他核实火灾情况并予以采访,发现失联。
随后有媒体报道,张永生是在距火灾事发现场不远处被警方带走。
而据武威市凉市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月7日17时许,该局刑侦一大队民警在执勤巡逻时发现凉州区“西津洗浴广场”有人实施卖淫嫖娼活动,进行盘查后,在凉州区“西津洗浴广场”307房间内查获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张永生和李某。
凉州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检察长回应:
路志强说,有媒体称张永生在采访途中被抓不是事实,他们调取了录像和证人材料,看了洗浴中心的录像,张永生确实是1月7日在洗浴中心被抓。
2、卖淫嫖娼变成了敲诈勒索?
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凉州区公安局刑警队1月7日下午以涉嫌嫖娼拘留张永生,并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后凉州区公安局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又显示,张永生因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后于1月25日被批准逮捕。张永生被抓的原因究竟是哪一个,引发质疑。
凉州区公安局逮捕通知书
2月6日,甘肃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对“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案”核查情况的通报,称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在对张永生涉嫌嫖娼留置盘问过程中,发现张永生系1月4日武威市公安局批转的举报信中的被举报人,遂就举报信反映的敲诈勒索问题同步进行盘问。
1月8日,凉州区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张永生立案侦查,并于1月18日提请批准逮捕。1月25日,凉州区检察院决定对张永生批准逮捕。
关于张永生涉嫌嫖娼问题。经核查证实,1月7日16时许,张永生独自进入西津洗浴广场,在307包房内接受了异性李某某提供的服务。核查工作组认为,凉州区公安局以张永生有嫖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建议甘肃省公安厅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