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工会界别在相关提案中介绍,1978年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暂行办法》将从事特殊工种享有提前退休权利的职工圈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导致目前在民营企业从事特殊工种的广大职工被排除在外。
改革开放至今,特殊工种不仅在国有企业有,在民营企业也大量存在。以钢铁行业为例,2015年钢铁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的局面,企业纷纷选择精简人员。在被精简人员安置时,有较多的民营钢铁企业反映,企业中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龄偏大的职工想要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却被告知他们所在的企业由于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不能享受提前退休待遇。
这对于劳动者和企业来讲有失公平。这部分职工由于年龄偏大,体能和反应都不符合继续从事特殊工作的标准,大大影响劳动效率和生产安全。在行业形势和企业发展状况较好时,企业还可以通过调整岗位、内退等方式,解决他们的出路问题,但在钢铁行业整体面临结构调整、人员分流、减产限产的大背景下,企业已自顾不暇,这部分职工不仅存在岗位人身安全问题,还有可能面临直接被推向社会的风险。
对此工会界别在相关提案中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应尽快启动对《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修改,实现用工同等对待,公平公正,统一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提前退休标准,让在不同所有制里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退休的年龄、工龄标准一致,以彰显社会公平。
专家观点
养老保险费率应相应降低
昨天,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就延迟退休相关问题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采访。他表示,延迟退休政策的启动应配合养老保险费率的降低,同时男性女性应同步开始延退,但女性延退脚步应更快一些。
对就业影响或没有预期大
针对延迟退休会使得原来应退休者继续工作,导致每年会减少一定数量就业岗位的问题,房连泉分析,初期这对就业确实会产生一定影响,不过随着老龄化加剧,国内也会产生更多诸如老年服务业等相关就业岗位。因此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影响,可能并不会有预期的那么大。
不过,目前较高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确实使企业用人成本偏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房连泉表示,一旦开始推行延迟退休,就意味着很多单位要更多地使用年龄更大的职工。众所周知,大龄职工相比新入职的员工,其工资待遇和社保缴费金额,要比新职工高出不少,这确实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用工成本。
对此房连泉建议,一旦我国开始推行延迟退休政策,就应该配合降低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人社部近日透露,现在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各省由于多方面的因素,主要还是人口结构性的因素,造成了一些差距。有的省养老金能够保发放40至50个月,有的省只能保发放1至2个月。去年的统计数据还显示,已经有7个省当期收不抵支,但好在这7个省都还有累计结余。房连泉认为,受养老金上述因素影响,养老保险降低费率的空间并不大。即使配合延迟退休政策,预估也只能降低1至2个百分点,其示范效应会相对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