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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一号工程”精准施工记 ——北京市坚持首善标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2017-11-13 08:43:24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坚持全覆盖。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基层拓展延伸。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将派驻机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部分监察职能和权限。建立派驻监察专员制度,加强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监督。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有效方式,推动各区监察委员会向街道派出监察组、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目前,北京所有乡镇街道均已实现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察职能“三到位”,并探索向村(社区)派出监察专员。理清执纪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关系,加强与巡视巡察监督的工作衔接,推进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和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

在深度融合磨合上狠抓落实2017年4月,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财政所原出纳李华,因涉嫌挪用公款,被通州区监察委立案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他成为北京监察体制改革后首位被留置的案件当事人。在监委与司法机关通力协作下,仅28天完成留置,12天完成审查起诉,26天完成开庭审判,整个案件历时66天圆满办结,这是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国首例完成宣判的留置案件。通过此案,监委各部门之间也经历了“实战”考验,锻炼了队伍,加速了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合署不是合并,而是在思想观念、方式方法上深度融合磨合。北京市坚持一碗水端平,相互补短板、共同促提高,提升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认同感,全体干部心齐、气顺、劲足,形成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战斗力。

以精心配置推动深度融合磨合。突出人员科学配置,不分先来后到,不搞厚此薄彼。立足市级转隶人数多的特点,坚持干部交叉配备、人员混合编成,做到每个部门都有纪委和检察院转隶的干部,特别是业务部门实现市纪委人员与市检察院及市检一、二、三、四分院转隶人员等6方面人员混合配置,进一步推动人员融合。立足业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把具有国际追逃追赃、大要案指挥、公诉等工作经历和才能的干部,对口配备到相应职能部门,力求人岗相适、人尽其用。立足各区检察院反贪局长职级特点,协调组织部门统一调配为区纪委副书记,确保思想稳定,调动转隶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立足干部成长成才的特点,制定检察院转隶干部转正定级、职务晋升具体办法,既保证工资待遇不变,又实现政治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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