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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

2017-09-19 21:20:25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习近平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看问题、想问题,清醒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坚决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攻坚战。二是要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世情国情党情,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三是要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同时要树立法治思维、发挥德治作用,更好引领和规范社会生活,努力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落实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体制机制性问题,关心爱护综治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让他们组织上有归属感、工作上有荣誉感、生活上有幸福感,满怀信心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新业绩。

孟建柱参加会见并在表彰大会上讲话。他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为核心,弘扬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一手抓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刘奇葆、赵乐际、栗战书、杨晶、王晨、郭声琨、周强、曹建明、张庆黎出席上述有关活动。

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并为获奖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奖。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国县以上政法综治单位。中央和地方政法综治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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