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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安徽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3月14日下午3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在中国职工之家饭店二楼会议厅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国网]:

今天下午的会议由任海深主持。

(2007-03-14 14:43:44)
[任海深]:

各位代表,现在举行代表团的全体会议,今天下午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今天下午来参加安徽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的有高法、高检的负责同志。

(2007-03-14 14:52:46)
[任海深]:

现在开始审议“两院”的报告。需要说明的是,从审议报告角度来讲,这是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最后一次代表团会议,机不可失,希望大家能够抓住时机,踊跃发言,特别是没有发言的同志应该抓住这样一个最后的机会。

现在开始发言。

(2007-03-14 14:53:49)
[童海保]:

我对审议“两院”的报告谈点看法。“两长”所作的报告使我深深地感到在过去的一年里,“两院”在履行审判职能和检察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履行职能的同时,应该抓好审判改革和检察改革,有许多东西非常值得称道。

(2007-03-14 14:55:34)
[童海保]:

从检察院的报告反映的情况来看,在惩治腐败这一块,立案侦查了贪官将近4万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达到2736人,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的达到2000多人,这个数是非常多的。大家知道,司法工作人员是执法人员,甚至很多人是懂得侦查,懂得司法的,相比而言能力更强一点,这么多人,2900多个司法干线上的败类,揪出来很不容易。这里面有两个数字比较大,其中一个是厅局级干部达到200人。在治理腐败、惩治贪官、维护政绩上,两院所做的工作是可歌可泣的。

(2007-03-14 14:57:43)
[童海保]:

在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在行使监督权方面,承担了诉讼监督任务里面最重要的任务,这里面不外乎别人给你送来东西,你要查出毛病,通过查出毛病使案件更加完善。在案件审查过程当中,对立案机关没有立案的加以立案,漏报的达到1.48万人,少数的案件、漏诉的案件数量很大。

(2007-03-14 15:00:26)
[童海保]:

法院在刑事审判上、民事审判上,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海商事的审判,加上行政审判,特别是质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特别注意到法院的报告当中,肖扬院长特别提到对于信访工作更加关注,提出了“四定两见面”的办法,“两见面”是在立案的时候跟当事人见面,在结案的时候仍然和当事人见面,这很了不起。如果能够做得更好,对理顺上访人员的心理,并且平息这样的上访是有积极意义的。

(2007-03-14 15:03:09)
[童海保]:

司法体制改革也迈出了可喜一步,人民陪审员的制度还是稳步朝前发展。特别是对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和简易案件的审理,我很有体会。过去所有的案件,哪怕被告人说这个案件很简单,也要采取普通审,要有辩护人,也要有陪审员,一切都要按程序来。现在采取简易审议。国外很简单,在检察机关就处理了,如果是罪行较轻的,这样的案件就不移交到法院。我们国家只要是职责内的关系,检察机关不作出处理必须交给法院。

总而言之,在过去的一年里,“两院”做了大量的工作,其成绩应该得到充分的肯定。

(2007-03-14 15:03:48)
[童海保]:

也提一点建议,加强队伍建设的问题,早上我在会议上发言的时候谈到一个情况。我昨天听到报告以后,讲到了司法人员犯法的问题,突破了百名大关,大家知道违法违纪的数字每年都有好几百人,但是达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法庭确认追究刑事责任的突破百人大关,这是很严重的问题,我感觉到很震惊。2006年检察院也有27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从往年数据来看,我看往年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法院的工作报告,前3年被追究刑事责任达到376人,每年平均才75人。2003年法院的干警犯罪是52人,2002年是85人,2004年违法违纪是46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知道多少人。检察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2002年是262人违法,但多少人被判罪不知道,2003年被判罪的是21人,2004年是335人,2005年被判刑的23人,2006年的报告公布的是27人。老百姓对检察官犯罪、法官犯罪看得非常重,因为他们知法犯法。

(2007-03-14 15:09:58)
[童海保]:

我们代表现在只对六个报告进行审议,没有审计到的,我们没有办法参加审议,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就不能对他进行评议。

另外,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是一个非常不容易的工作,检察院的工作很残酷,有的人在里面弄得精疲力尽,我就是其中之一。法院难度格外大一点,法院掌握着裁判权,不管是在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到他那个地方就要了结。了结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满意的人皆大欢喜,不满意的人,就记在心里。这时候法院就要承担更多的各种各样的看法和观点,所以承受这么大量的工作,工作人员承受很大的工作压力。

(2007-03-14 15:12:07)
[童海保]:

怎么完善这个问题?我提的建议有三点:第一点,我们已经有的法律法规和已经有的制度规定,应该严格地非常好地执行它。比如,党政干部的交流回避制度,颁布实施以后,各地实施得比较好,现在落实的最好的是组织部门,公安局长交流力度很大;两院有的交流了,但是绝大多数没有交流。安徽的检察系统十几个地市的一把手,目前只有四个地市的一把手作了交流,其余还有13个没有交流,法院系统也差不多。市级是这样,区县级面积更大一点,也是这样,所以,我们建议全国人大要督促这一块,我昨天晚上赶了一份建议出来,谈一谈对干部交流的认识。

(2007-03-14 15:15:34)
[童海保]:

第二点,现行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利润审计制度,这些制度都已经安排很长时间,从已经发现的法官犯罪和检察官犯罪的情况看,在财产分配上肯定没有做好,收上来大量的财产,在申报方面做得不完善,收上来交给组织部门,但是组织部门不管审查,这个可能要交到纪委去会更合适一些。

第三点,对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更应该加强管理,在能够体现他们的意志时候,公正性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制度要落实好,还要改革,还要做一些创新。法里面有一句话,有硬性规定没有形成高薪养廉的态势,所以,他们有的就贪污。

还有要建立司法评估机制,无论是涉及到法院还是检察院。还有人大,我建议“两院”要有披露机制,把涉及到他们的事情进行披露,不适合的就要改掉。最后还有一点建议,解决内部的问题,纪委要做好工作,特别是自己管自己要管好。

(2007-03-14 15:18:24)
[余的娜]:

今天上午代表小组审议“两院”报告,我一直想发言都没有机会,今天下午要讲几句。

关于“两院”的工作报告,我认为这几年民主等方面得到不断提高,有了很大进展,今天上午各代表的发言都是一致公认的。特别是我们在基层,感觉到基层法院的作风也有很大的转变,执行力度也有所加强。坚持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监督职能,做得都很好。

这几年当人大代表,与基层法院、检察院打交道的机会也比较多,在肯定他们工作成绩的同时,也知道基层两院面临很多的实际困难。2006年底,我到新安法院做了调研,也参加了法院的庭审和司法监督人的座谈会,每一年都要参加这方面的活动。我深深体会到基层法院面临着三个方面的实际困难,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给予关注和关心。

(2007-03-14 15:20:46)
[余的娜]:

第一,人才问题。由于基层法院工作环境、条件比较差,近年来,像我们县法院没有一个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充实到法官队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现象比较严重。法院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官,县级基层法院最近几年只通过了三名,而且有一名因为待遇差,他就转行从事律师职业了,目前法院承担审判工作的法官全部都是法律专业的中专生,有的是本科生也是其他专业的本科生,法官的素质问题会影响到基层的审判工作。

第二,待遇问题。基层法院大多数法官的工资待遇要比同级行政机关的待遇低很多,并且津贴等等行政机关实现一年多,而法官却没有。再一个就是就我县的法院工作来看,虽然县法院比较小,但是大家工作负责,案件的数量比较大。再一个受地方经济条件的限制,很多案件不能执行,而且干群的很多待遇都没有,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去年有两人离开法院,去企业谋职。

(2007-03-14 15:23:29)
[余的娜]:

第三,法院的费用问题。国务院颁布了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2007年4月1号实施,这个办法,诉讼费用将减少二分之一以上,县的基层法院人口比较少,也比较分散,每年的诉讼费在60万余元,按照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年的诉讼费用就是30万左右。我了解,法院最基本的正常开销一年要60多万元,再加上我们县级财政只有4000多万,法院院长告诉我,2003年4月以前法院每年还要交财政5万块钱,这几年没有交,也是仅仅给他们日常的开销。所以,资金问题严重影响法院的正常办案和开支。

还有一个问题向高院反映一下,因为我们县法院都没有一个像样的法庭,容纳几百人的法庭都没有。每一次我们参加庭审,比较重大的案件都是借场所庭审。虽然去年已经开始建法庭大楼,目前也是资金短缺,法庭还没有建起来,估计2007年下半年才可以交付使用。我呼吁一下,要关心地方最基层的法院的条件。

(2007-03-14 15:26:26)
[余的娜]:

提三点建议:

第一,有很多跨省的案件交到我们人大代表手上,建议最高法院对跨地区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要加强协调力度,切实解决这个实际问题。

第二,经常性地到基层做一些法律宣传,使基层的群众懂法、学法,到基层群众中去办普法讲座,特别是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发挥基层调解员的作用,减少矛盾的激化,真正做到能调则调,使社会更加和谐。

第三,建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基层人民法院的主要困难。谢谢!

(2007-03-14 15:28:21)
[汪利民]:

我做一个发言。去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惩治犯罪、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等方面,以及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两高”的报告表示完全赞同。我下面主要谈谈对最高法院报告的意见。

(2007-03-14 15:29:04)
[汪利民 ]:

去年最高法院的工作突出了一个词: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我感觉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死刑核准工作。虽然这个事情谈了两三年,似乎感觉不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是思想准备。其次是组织准备。从最高人民法院到高级人民法院相应地新增基层审判庭,抽调了相关人员。三是制度准备。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死刑核准制度改革以后相关的办案规范性文件。最后是物质装备的准备。

(2007-03-14 15:29:59)
[汪利民]:

总结起来虽然只有一段话,但是里面有很多很丰富的内容,比如死刑核准制改革,真正把这个事情落实,是从去年7月1日开始,全国各高等法院就推行了死刑二审,由此使我们的二审案件做得更加扎实。过去我们一年的死刑案件,从开庭到二审,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作。在组织准备方面,大力开展了法官遴选制度,最高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择优录取了一大批干部,还从学者、律师中选择了一批人,这从工作面上看只是解决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人手不够的问题,但这项工作对我们将来的司法体制改革、法官队伍建设也都有积极意义。这一切都说明了我们过去的工作是扎实的。

(2007-03-14 15:33:42)
[汪利民 ]:

第二,最高法院工作扎实的一个方面,体现在民事审判工作在确立调解工作新目标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从安徽省来讲,围绕调解工作的新目标,我们在最高法院指导下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全面开展了调解工作的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民事调解工作的经验交流会,调解工作做得很好,法官法院之间进行交流,在交流基础上表彰了调解先进集体。另外我们省高院还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临时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一系列的工作促进了调解工作,使我们的调解工作贯穿于从立案到执行的全过程,以相对和谐的方式来解决我们受理的大量纠纷。全国法院的调解结案率大幅度提高,省高院去年调解结案率上升了4.1个百分点,这些都证明我们的工作做得非常扎实。

(2007-03-14 15:35:21)
[汪利民 ]:

第三,围绕着去年召开第七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各高级法院都做了相关的报告。最高法院带着这个报告征求意见,形成工作报告以后,再召开座谈会,最后在大会上,对全国法院法官所关注的民事审判工作的疑难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由此给全国法院今后开展民事工作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第四,在执行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建立执行工作的新机制,过去我们解决某一个问题,下一个文件就了事,贯彻一下就行了。现在是每一项具体的改革,每一项具体的工作都有相应的很具体的措施结合在一起,所以去年执行工作成效很明显,工作做得非常扎实。

我总体感觉去年最高法院的工作特别体现在扎实上和实事求是上。

(2007-03-14 15:37:46)
[汪利民 ]:

对今后的法院工作,我有这么几点建议;

第一,高度重视中基层法院的执行难问题。从今年4月1日,诉讼费缴纳办法实施以后,中基层法院的诉讼费包括高级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整个的下降幅度最多达到70%,最少下降30%,总体水平在50%以上。收支两条线,诉讼费占50%,但实际上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的经费开支很大程度上是和诉讼费挂钩的,就是说预算中相当一块是要通过诉讼费来补充的。诉讼费大量减少以后,财政的预算跟不上,势必影响法院工作的开展。另外,我认为人民法院诉讼费缴纳办法的改革本身是解决法院经费保障的一个很好的契机,利用解决诉讼费减少造成的法院经费困难,彻底解决我们中基层法院对地方财政的过度依赖。这个问题我曾经在一次全会上提过意见,这次全会也提出了这方面的意见——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制度的建议。我认为法院的经费应当由中央财政统一保障,虽然各地司法机关是由各地人大产生的,但是我们的司法是单一的,司法的经费保障应当由中央财政统一保障,中央财政暂时不能保障它,可以逐步实施,但是最终的目标是中央财政保障,以体现我们单一制国家司法统一的原则,同时也避免地方法院对地方财政过度依赖,由此造成的难以根本杜绝的地方保护,需要最高法院和国务院在全国人大支持下认真研究这个问题。

(2007-03-14 15:40:11)
[汪利民 ]:

第二,加强司法解释工作,统一司法解释。这几年司法工作做得很多,还要进一步加强出台一些和目前的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司法解释,特别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也需要司法解释来进一步规范在法律适用方面的尺度。物权法在这次会议通过以后,有些司法解释工作应该马上启动,以便于一旦法律实施以后,案件会大幅度增加,增加以后,能够很快地适应。

第三,我作为一位人大代表,在此呼吁要充分认识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性。其实司法工作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既然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既然把司法工作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那么司法权威很重要。我们都看足球,足球裁判判错了,对比赛结果可能不会有什么影响。现在的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我们不能停留在过去的某一个点上,必须向前看,这样经济才是有效益的,对增收发展是有益的。裁判有问题,可以追究,但是追究裁判的问题,不能影响我们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样就需要建立全社会尊重司法权威的机制。关于司法权威的问题,十六届六中全会报告里面提到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机制,然后一次全会上又提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主体制”。司法权威问题,中央高度重视,全社会也需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这个问题,这样才有利于促进我们社会的和谐发展。谢谢!

(2007-03-14 15:43:36)
[程聚生]:

昨天听了“两高”的报告。报告中列举了大量的数据,真实地反映了一年来高检、高法的工作,求真务实,公正无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透明,公正廉洁,严惩罪犯,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两高”的报告真实地报告如何保证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报告还用大量的事实说明了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的情况,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为社会进步提高法律的公信度作出了贡献。

两个报告听了以后感觉确实鼓舞人心。“两高”的工作顺应时代的发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法律的公信度,尤其是在打击罪犯,维护社会治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2007-03-14 15:48:45)
[程聚生]: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觉得是太平盛世,就像最近电视上演的《贞观之治》。社会的稳定,是与“两院”的各级领导、“两院”司法工作人员的努力分不开的。高检、高法面对的是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利益团体,一个很重要的尺度就是法律的尺度,必须公正判决。在公正的判决有可能造成当时原告、被告都不满意,这是司法人员执法中的难点。“两高”报告里,大家投票的结果也不尽人意,我觉得也是很正常的,没有“两高”的努力,和谐社会也不可能,社会的难点也不可能解决。应该说我们广大司法人员为中国的社会发展、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我同意“两高”的报告,对“两高”这几年的工作也是满意的,一年比一年好。

(2007-03-14 15:53:46)
[程聚生]:

另外,提两点建议。第一,要进一步加强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尽管近些年来司法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在维护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个别司法人员素质不大高,执法不文明,尤其是我觉得事不大的案子,执法的文明程度更差,真是拳打脚踢的。野蛮执法,必须杜绝。也有可能是当事人态度不好,但是态度不好也不能动武。在提高文明执法方面,还需要提高素质。

第二,加强地区之间执法过程中的协调过程,努力克服地区保护主义。有些事情如果上级协调好以后,事情就很好办。

第三,加强基层和比较穷的地区的“两院”机构的投入,包括环境和待遇。社会发展到这个程度,人们对他自己的能力和社会给他的回报,心中都有一杆秤,尤其是司法人员,如果他对事业的忠诚度不够,效果就非常不好。我觉得应该加强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这是维护国家的尊严。使司法人员能够公正执法,提高法律公信度。

(2007-03-14 15:57:25)
[王效金]:

高法和高检今年的工作报告立意非常深刻,今年“两高”的报告篇幅不长、文字不多,非常务实,这就说明了高法、高检的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很大的成绩,也有很大的进步。我参加过九届和十届的人大会,每年都听高检、高法的报告,我感觉到今年高法和高检的报告在这十年当中是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一个。

高法、高检的工作在过去一年中有很多亮点。

第一,高法、高检的工作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司法为民就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无论是高法的工作还是高检的工作,在报告中提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预防犯罪上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我想这些工作都体现了我们司法为民的理念。

第二,无论是高检的工作还是高法的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结案率上升,办案质量上有明确的提高,在防止商业贿赂、反腐败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艰苦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第三,作为代表,我感到高法、高检对人民代表的工作也做得不错。每年都收到高法、高检寄来的大量材料,有的代表说材料太多看不完,就感觉到这些材料对于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提高代表的素质,对我们学习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我对“两高”的报告是赞成和拥护的。

(2007-03-14 16:01:23)
[王效金]:

下面就想提几条建议:

第一,希望“两高”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要认真贯彻好宽严相济的政策,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保证社会的公平公正。我们的司法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尤其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一些事情,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政府的形象、对党的形象都是体现在这一方面。所以,希望“两高”能够快速办理轻微的刑事案件,简化一些程序。

第二,希望“两高”能够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我认为是司法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中国比较成功的司法实践。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我们应该在制度上给予保证,而不能把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当作花瓶来对待,当做一种装饰品来对待,要真正地保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来实现我们国家的司法文明,推动我们高法、高检工作的进程。

(2007-03-14 16:04:15)
[王效金]:

第三,希望“两高”加强反商业贿赂。在2006年的工作中,高法、高检对反商业贿赂做了大量的工作,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进一步地加强反商业贿赂。商业贿赂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影响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损害了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如果商业贿赂问题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对于我们遏制腐败,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性好转,乃至于保证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包括我们自己个人,后果将是严重的。因为商业贿赂已经深入到经济的各个环节,某种程度上是达到无孔不入的地步。作为消费者,也作为人民代表,大家一提医药问题,就是药品价格高,看病贵,看病难。但是细细研究,从制造商的角度看,药品的价格并不高,但是为什么到患者手中价格就高了?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有若干个环节,这些环节层层加价,这就是因为有大量的商业贿赂在里面,导致患者买药品的时候,价格就很高了,卖到几十块钱一盒或者上百块钱一瓶药。对制造商而言,可能制造商只卖十块钱,但是到消费者手里这一瓶药会变成七十、八十块,一百块,甚至更高的价格。不仅是药品,凡是属于快速消费的行业都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是做这一行的,我们对这方面都深有体会,深受其害。所以,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只有坚决地反商业贿赂,我希望在2007年和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两高”工作要加强反商业贿赂。

(2007-03-14 16:05:33)
[王效金]:

第四,希望人大能够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好法院、检察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供给问题。我们听了总理的国务院工作报告,也看了发改委和财政部的两个报告。大家知道,我们国家的经济有了很快的发展,财政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法院和检察院,为什么不能够保障供给经费?法院和检察院,尤其是处在贫困地区的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不能得到保证,怎么做到公平正义,怎么去提高工作效率,怎么去反对腐败等等一些状况的发生?因此,我希望全国人大和政府其他部门应该很好地研究法院、检察院的经费供给的问题,尤其是处在贫困地区的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费用供给问题。

(2007-03-14 16:09:41)
[王金山]:

听了“两院”报告,我很有感触,我觉得这是两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报告。正像有的代表同志讲的,我的感觉是一样的,近几年“两院”报告是一年比一年好,我想主要是由于“两院”的工作一年比一年做得好。

两个报告的共同特点是主题鲜明、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两大战略思想,突出以人为本、公正司法、改革创新、忠实履职这样一条主线。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去年高院和高检的工作,既肯定了成绩,又丝毫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作的安排既坚持了司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总体要求,又具有强烈的中心意识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所以,有这样三个感受:

(2007-03-14 16:11:15)
[王金山]:

第一,“两院”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力度大、取得成绩大。近年来,各地法院和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坚持司法为公,执法为民,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这在我们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体会更深刻。从肖扬院长和春旺检察长的报告中可以看出,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大,能力进一步增强,成效进一步显现。特别是在案件侦查、案件核准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改革,对推动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两个报告都很好,所谓都很好,所谓“都”就是都得到了同样多次数的掌声;所谓“都好”,我认为今年每一次掌声的时间比往次长一些,说明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第二,近年矛盾凸显,任务繁重,“两院”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素质有所提高。最突出的就是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很多,越来越多的矛盾进入了司法程序,导致各类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我看有一个数,拿去年说,各级法院一年结了800多万案件,平均每天是2万多,各级检察院一天侦查各类案件200多万人次,平均每年近5500万人次,这些数字应该说是庞大的,也带来了案件多、人员少这样一个突出的问题,但是工作做得都很好,这说明人员素质在提高。当然,也有经费不足的问题,这与地方政府也有关系,除了中央拨款以外,我觉得地方也应该在这方面作出努力,为“两院”的执法条件改善做点实际工作。

(2007-03-14 16:13:04)
[王金山]:

第三,今后“两院”的工作还任重道远,责任重大,适应新要求,尚需做努力。因为富裕、公正、安定既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而这些东西都与司法有直接关系,都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两院”报告对今年加大案件的侦查、加强法律监督等工作作出了全面的部署。特别是对打击刑事犯罪、治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查办大案要案等方面用的笔墨较多,措词也具体实在。我完全赞成。

从政府的角度说,要积极帮助法院、检查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改善办公条件。当然,作为政府本身,也要把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克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树立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为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切实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促进公平、公正,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2007-03-14 16:17:56)
[朱维芳]:

谈三点感受,提三点建议。

“两院”的报告,我听了十多年,确实是感慨颇多。三点感受:

第一,十多年的“两院”报告一年比一年有质量,同时我还感受到“两长”在做报告的时候,真的是对人大代表战战兢兢,他自觉地把自己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这种精神我们很感动。

我记得大概在九八年、九九年,“两院”的报告通过率不是很高,对“两院”来讲震动很大,所以“两院”下了决心抓队伍的建设,我认为队伍建设抓得很有成效。所以,今年的“两院”报告普遍受到大家的认可,我也很赞成。

(2007-03-14 16:19:06)
[朱维芳]:

第二,这次“两院”遵循了宪法的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尤其是将死刑审核权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1979年这个权利下放,27年之后又收回来,我认为真正遵循了宪法的原则,就是尊重原则。因为人权问题在国际上,大家都比较关注,尤其是一些敌对势力对我们国家的人权经常恶意中伤。在这个问题上我非常赞成,尤其是对死刑二审的全过程进行公开,反映比较好。生命关天,把死刑判决减少到最低的限度,真正体现了尊重生命、尊重人权。所以,我感觉到无论是高院,还是高检,在这个问题上做得是比较好的,而且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个意见,这是全国人民关注、世界也在关注的一个事情。所以,我感觉到高院和高检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是身体力行。

第三,“两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因为运用司法手段来进行司法调解,而且这个调解幅度比较大,一般就是人民调解,还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我感觉到这几年“两院”在司法调解方面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了很大的贡献。很多案件就是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得到解决的,协调工作做得比较好。

同时我也期盼这次“两高”的报告能够高票通过,我相信通过这十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抓队伍建设,这次会有高票通过的。

(2007-03-14 16:21:24)
[朱维芳]:

三点建议:第一,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们这几年做得比较好的。我也留意看了一下,无论是人民监督员还是人民陪审员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我看“两高”报告,包括我们省里面在这方面做得是不错的。但是毕竟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来保障,所以我建议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这几年的实践,能不能从法律上给予保证,这也是对司法一个最好的监督,也是有中国特色的。因此,我想能不能立法。

(2007-03-14 16:24:09)
[朱维芳]:

第二,关于经费保障。我们大家都感觉到“两高”年年的工作报告都提到了经费问题,什么时候能让“两高”报告不再提这个问题,让他们能够安心地、全力以赴地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职责,没有后顾之忧。我想我们国家再穷也不能缺司法队伍的经费,因此建议在经费上面要给予保障。

第三,“五五普法”教育。建议“两高”能不能运用一些大家比较直观、比较形象的典型的案件,在基层,尤其是到农村进行普法教育。对于预防职务犯罪问题,检察院抓出一些典型的案件进行普法教育,这主要是对我们的官员。对于民事方面的协调问题,一些典型的案件能不能宣传到基层?当然,“五五普法”主要是司法部门,但是“两高”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把普法教育送到人民群众当中去。

(2007-03-14 16:27:23)
[朱先发]:

听了肖扬同志和春旺同志的报告,印象比较深刻。“两高”报告用大量的数字说明问题,这两年的工作有很大的进步,在基础设施方面也有很大改善,主要是干部队伍素质、维护司法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的利益、保持经济社会的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报告的确是一年比一年好,我赞成“两高”报告。

讲到问题,我觉得这次肖扬同志的报告和贾春旺同志的报告讲到问题的时候也是分析得比较深入,也比较坦诚,也实事求是。总的来说,两个报告都不错,安徽的高院和高检的工作我认为做得也不错。我对这方面不是太了解,但是今年有机会从市里到县里,一直到基层的法庭看了看,了解了情况。安徽的情况看也反映了整个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确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人手比较紧、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法院的工作做得其实是比较好的,对安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个应该充分肯定。

(2007-03-14 16:28:10)
[朱先发]:

刚才各位代表讲的,我完全赞成,我赞成两个报告。另外,我有三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队伍的建设问题,希望给予更多的关注。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两院的检查情况来看,从年龄结构、专业素质来看,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像有的县35岁以下的干部占的比例小,特别是一些业务素质高、专业素质高的人才还是比较缺乏的,要从根本上解决干部素质问题。现在老百姓对纠错难、执行难的问题反映比较多,有的时候一件案子可能牵动很多人。上午小组会讨论时,我们蒋部长说过,一个错误的审判可能胜过十次犯罪。这跟干部素质很有关系。尽管有很大改善,但司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007-03-14 16:29:42)
[朱先发]:

第二,从机制上、体制上进一步解决基层法院、检察院存在的问题。比如审判、纠正,从考核体系上,我觉得应该做一些改进。假如一个案子搞错了,把它纠正过来,就可能要受到一系列的批评,这样一个考核体系,对防止搞错,搞错了能够纠正很不利。对一个人来说,应该是有错必改,真正搞错了要迅速地改正纠正,闻过则喜,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经费问题,基层的县检察院、法院办案经费不足,这个有可能影响到司法公正,体制上和机制上要彻底解决这些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要进行调查研究,针对问题加以解决。

第三,肖扬同志报告提到,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是工作协调不利、监督不利,协调不到位。肖扬同志报告的态度是很好的。贾春旺的报告也有类似的内容,但作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由于对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经济的稳定、维护人民的利益有着重大责任,所以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对整个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使我们的法院和检察院能够在政治建设、法制建设、经济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007-03-14 16:34:18)
[韩先聪]:

我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最高检和最高法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体现在过去的一年中,打击犯罪、惩治腐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同时我听了这个报告还有很深的感受,就是过去的一年,“两院”在执法中怎么样体现以人为本、公正司法,尤其是执法过程中,有一些新的理念、新的举措,以此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有很多数字表明,本来是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由于大量的卓有成效的调解工作,由司法的问题变为以调解来化解了。

我看到一个数字,行政案件去年通过调解的方式自愿撤诉的已经达到33.8%。我觉得这是我们“两院”在一年中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所做的扎实的工作,我觉得这是很不容易的。有时候调解一个案件比审判一个案件更难。而在实践中,调解比判决得到的社会效果,所产生的效益更大。民间一句俗话,叫“一件官司,十年恩怨”,能够通过调解解决,是最好的办法。这就说明“两院”在过去一年中,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下,民本意识增强了,能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是很大的进步。所以,我同意“两院”的报告。

(2007-03-14 16:35:55)
[韩先聪]:

提两点建议:

第一,如何进一步扩大司法监督。人大常委会颁布监督法以后,人大常委会对个案的监督不再进行了。同时“两院”在前年也提出过检察院和法院不参与地方相关的各种评议,过去通过评议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这是必要的。现在怎么样做到司法机关在执法中更好地让人民监督、让社会监督,这一条我觉得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就是法制的问题,使司法机关在有限的权利内行使自己的权利。我们的检察机关也好、法院也好,绝不能是“权利有限”,必须是“有限的权利”,该起诉的、该审判的必须要起诉和审判,否则一点也不能超越自己的权利。在审判中也有自行裁量的问题,自行裁量也不是无限的,不能让法官掺入个人的感情,这就有监督的问题,任何一个权利必须在监督之下才能够得到正确的运用。

(2007-03-14 16:40:47)
[韩先聪]:

我上午也讲了,怎么样运用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制度?能不能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我觉得在制度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这个也是学习国外的经验,毛主席他老人家在多少年前就讲过这个问题。监督这个权利,“两院”到底有多大的权力,用什么制度固定他们的权利,使他们真正在监督中、在陪审员中发挥作用,确实需要作出硬性约束。当然,陪审员也好、监督员也好,不是谁都可以当的。最起码监督员、陪审员要有很好的良知、有丰富的阅历,在这种情况下来发挥他们的作用,我觉得所产生的效果是非常好的。

(2007-03-14 16:43:27)
[韩先聪]:

第一,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司法人员在前面做检察和司法工作,后面还有一个人在监督,也可以化解社会上对某些案件、某些犯罪嫌疑人的一定的舆论压力。我经常跟法院的同志接触,法院也不容易,每一件官司打下来,要想百分之百地满意,这是非常困难的,不大可能,总得有一方赢,有一方输。陪审员制度也是一个化解矛盾、引导舆论的力量,陪审员可以站在第三方的立场来引导舆论,这个舆论也很重要,特别是在我们整个社会法律意识不是很强、法律知识素养不是很高的情况下,

第二,加强司法机关队伍建设,这是人才的问题。我觉得在过去的几年中,最高检和最高法院在这方面确实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我认为要分层次地进行有中国特色的队伍建设、班子建设,法官、检察官队伍必须是专业的队伍,一定要是专业队伍,一定要进行专业训练。现在在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确实是青黄不接,真正的专业的高等院校大学生,35岁以下,这支队伍一定要在编制上网开一面。到2020年,我们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这支力量将是骨干力量,没有这支队伍,我们要走上法制社会是困难的。

(2007-03-14 16:49:02)
[韩先聪]:

第二个是班子建设,有法官法、检察官法,我认为在班子建设上要有一个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现在的门槛还是比较高的,门槛高在有的时候主官很难调整,这就对我们的班子建设缩小了选择范围,有时候很难免讲究形式。我觉得我们这几年纪律检查委员会班子建设走的是开放式建设,这几年各级纪委的班子建设迅速得到增强,好的纪检监察可以充实到其他单位,我们有好的苗子,具有很好的培养前途,就充实到纪检机关。我们现在这种制度设计对检察院、法院来讲是非常不利的。纪检检察机关班子队伍建设模式值得研究、思考和借鉴。

(2007-03-14 16:58:34)
[朱玉明]:

听了“两高”的报告,“两高”在去年一年打击犯罪、维护正义、保障社会稳定,以及促进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非常赞同这两个报告。

从我们履行代表职责来看,总体感觉到“两院”工作一年比一年好,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都在一定程度得到了解决;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以及基层检察机关干部的作风问题,这几年来每年都有新的措施,每年都有新的进步,每年都有很大的改进。我认为高检、高法的工作是优秀的。

(2007-03-14 16:59:51)
[朱玉明]:

我赞同这两个报告,但是我提三点建议:

第一,我认为还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从报告中来看,去年我们援助了28万人次,援助的经费12.1亿元。我们地方法院办理的案件是810万件,如果按照一件一个人来算,也只占到3%,比例是很低的。所以,我认为我们还要加强这方面的援助,解决一些办案难的问题。现在在解决群众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的问题上,各个方面力度都很大,办案难,人民群众要求解决办案问题,还有很多困难的群众,老百姓有案没有钱去申诉,我觉得这个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帮助老百姓解决法律援助的问题。

(2007-03-14 17:01:17)
[朱玉明]:

第二,结合工作实际,规范贿赂案件,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规范收缴的赃款管理。按照现在的规定,法院审理一些大案要案——现在大案要案都是一并审理,赃款要送到审理地点。像我们省发生的几个大案,都是在山东省,按照规定,经费要缴到山东省财政厅。我认为钱在当地收缴以后,不应该再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把钱移走,将来谁来监督它回到原地,没有人去监督,我觉得不合理。因为大案要案办案的前提都是中纪委、省纪委来参加的,有的办案费用远远超出收缴的赃款。另外,还要把赃款移交到北京,我觉得这是很不合理的。在全国应该做出一个统一的规定来解决赃款收缴的问题。

(2007-03-14 17:02:23)
[朱玉明]:

第三,两个报告当中都讲到基层机关的经费问题。我觉得检察机关的提法比较准确,他在强调28个省检察机关会同财政部门出台了县级检察机关公共经费的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机制。法院说的是经费短缺问题依然很严重。我们从去年开始,根据高检、高法的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高检、高法部门对基层检察机关都做了标准规定。从安徽省的情况来看,办案经费标准问题弹性很大,这方面反映不足。还有基层检察机关、法院机关办案场所条件比较差,去年已经制订了标准,怎么样要求基层政府要按照标准保障,没有衡量的标准。基层检察机关也要监控,从你的角度可能是办案经费不足,从我的角度有些确实是办案乱开支。比如从安徽到山东办个案子,可能抓到北京转一圈,这会花多少钱,这个东西没法衡量。还有住什么旅馆,什么样的伙食标准,补助标准,出差的补助定额都是弹性规定,基本的东西要保障,公用经费、工资、设备这些东西必须保障。如果监控不够,我们参与过很多案件,都是化装成公安机关干部,和他们一道到外面办公,有时候一个案子本来七天可以办完,后来做一个月。我们也要教育基层执法干部要监督工作,从我们国家的国情出发,从当地的实际出发,不能铺张浪费。

(2007-03-14 17:04:55)
[朱庆龙]:

“两院”报告一年比一年好,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市场经济秩序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我非常赞成“两院”的报告。

刚才各位代表讲了很多,高院、高检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包括立法、司法,还有一些热点问题,每年在“两院”投票的时候,可能还有一些票,有一些人没有投。因为这些问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

(2007-03-14 17:06:55)
[朱庆龙]:

我针对两个报告来谈三点感受:

第一,在执行方面,刑事判决执行力度比较大,民事案件,特别是经济案件,如果执行到位的比例还不够。这样对我们的市场经济建设不利,很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还有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对公款的侵犯没有惩处。第二,就是在跨地区的执行工作。很多执行要跨地区执行,很多地方保护地方企业,这样影响执行力。怎么样在跨地区执行案件,怎么样和当地进行联动,这一块还需要进行沟通。

第三,法官队伍和检察官的队伍的建设在不断的推进,但是,在发达地区案件比较多,对于这样的情况,人才的问题和经济总量的问题,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人员的匹配的问题也需要考虑。因为如果案件多,人手少的话,就会影响判案的质量。从报告可以看出来,很多地方案件非常多,但是工作人员的队伍却不匹配,所以,我认为在这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

(2007-03-14 17:11:25)
[任海深]:

各位代表,今天下午有十多个代表做了发言,议程完毕,会议结束。

(2007-03-14 17: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