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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英雄寻女25年未果 要求申请工伤二审败诉(3)

2016-09-09 21:40:04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同时,袁晓雷还表示:“我们查了当年的报案记录,没有发现该案的报案记录,我们认为当事人家人当年没报案。也可以说,该失踪案发生的20多年间,郭桂芳的家人就没有找过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

2014年10月,肥乡县公安局还抽了郭桂芳儿子和丈夫的血样,并把郭桂芳的有关信息录入了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为给女儿认定工伤 将人社局诉至法院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确认郭桂芳之死亡属于工伤”。

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347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于郭桂芳在工作岗位失踪认定工伤的问题,肥乡县农牧局局长李会民曾告诉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上级没有认定为工伤,原因是我们目前调查的情况尚没有证据证明当晚郭桂芳在其单位值班。”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通过查询肥乡县的相关数据档案却发现,县农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后四次以单位名义,加盖公章证明“原农牧局职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农牧局值班时失踪。”

2014年9月23日,河北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妻子蔡鹏娥为给失踪的女儿认定为工伤,特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

  工伤认定一审胜诉 “反腐英雄”次日去世

2015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对原告蔡鹏娥(于2015年5月16日上午11时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去世。

诉讼主体依法变更为蔡鹏娥的继承人郭建民、郭会增、郭红芳)与被告邯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第三人肥乡县农牧局为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纠纷一案,作出(2014)丛刑初字第50号判决:

“撤销被告邯郸市人社局2014年7月28日作出的邯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347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限被告邯郸市人社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原告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据了解,郭建民家人从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拿到郭桂芳工伤胜诉的判决书那天,是郭建民的生日。

“为给近来一直患病不起的父亲过82岁的生日,回家时还特意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尽管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已无法知道女儿郭桂芳工伤胜诉的消息,但我还是把这一喜讯告诉了父亲。”郭建民的二儿子郭会增说。

可是,沉浸在胜诉喜悦中的郭家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过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突然去世了。在郭会增看来,父亲至死都没有等到郭桂芳失踪案的任何明确信息,是父亲此生最大的遗憾。

文/深读记者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