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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与中国传统时间制度的现代转换

2018-02-18 20:25:20  中国社会科学网    参与评论()人

我们今天的“春节”也正是回应这一历史挑战的产物。1912年,国民政府颁令废除通行了4000多年的夏历,改行格列高利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阳历、公历),并以此为国历,废除了传统春节。当时明文规定,1912年1月1日至4日为新年假,12月31日为除夕,举行夜宴;1月1日为新年正日,举行春宴;1月15日为元宵节,“打年锣鼓,游市上灯”。为确保法令实施,还提出了“过一个革命化新年”的口号,强调“党政军各机关工作人员,更要以身作则,为全民倡”,如有违犯,将予处罚。无疑,这种违背中华儿女基本文化情感和文化身份认同的倒行逆施受到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反对和抵制。

1913年7月,袁世凯利用了当时全国人民的强烈抵触情绪,颁令:“我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同意春节例行放假,并于次年1914年起开始实行。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将农历新年命名为“春节”,现代春节也由此发端,但也从那时候起经历了一个并不短暂的摸索过程。

袁世凯复辟以及北洋军阀的种种倒行逆施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奋起反抗。国民党北伐统一中国后,并没有吸取辛亥革命以来的教训,也没有反思为何会给袁世凯等反动势力以可乘之机,继续颁布命令,自1929年1月1日起,全国使用公历,同时废除旧历和禁过旧年。当时一些地方政府干脆采取了暴力,强行禁止春节中的一切庆祝游乐活动。为此,1930年12月28日,国民党政府还特地举行了“推行国历演讲大会”,甚至请出了学术泰斗蔡元培,发表“国历远胜阴历,各界应切实奉行”的演讲。直到1933年之后,这种有组织的活动才渐渐销声匿迹,民间新春庆祝活动又逐渐恢复了常态。

中国共产党高度尊重中国人民在几千年来形成的文化传统,将春节视为在现代社会重新整合我国传统节日文化的顶层设计问题,并将农历新年文化中祭天祈年的节日因素赋予了现代文化内涵,激发了中国人民现代意识的觉醒,歌剧《白毛女》等一系列以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指引的文艺经典就是那个时代最好的明证。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采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同时,因为一年24节气的“立春”恰好在农历新年前后,故将阳历一月一日称为“元旦”,而农历正月初一被正式改称“春节”。这就有效的区分了阳历和阴历两种时间观念下的“年”,困扰了现代中国近半个世纪的“过年”问题,经过全体中国人民的不断抗争和摸索,终于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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