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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半年人工流产2次导致不孕 把前男友告上法庭

2018-06-25 07:41:49  近日女报    参与评论()人

后来,袁博的母亲以“要考虑男人事业发展,结婚是迟早的事”为由,甚至承诺“工作稳定就准许结婚”,多次劝说刘曦进行人流手术。就这样,刘曦半年内接受了两次人流手术。

殊不知,这一次让刘曦后悔不已——医生告知,由于反复手术,导致输卵管严重堵塞,丧失了生育能力。

为此,小情侣没少吵架。眼见刘曦也毕业回株洲找到了工作,袁博和家人也渐渐疏远了她。最终,袁博以“不接受异地恋”为由,与刘曦提出分手,“不论女方怎么解释,怎么妥协,男方铁了心要离开”。

于是,刘曦将事情经过一一告诉父母。最终,搜集相关证据,将袁博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赔偿其各项补偿金、抚慰金等共计13万元。

2017年11月,经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原告刘曦,被告袁博均为成年人,恋爱同居均为自愿,刘曦半年内两次怀孕后做流产手术导致不孕,袁博对这一后果无主观过错,其行为不构成侵权,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补偿金、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不孕是由双方同居引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被告袁博应给予原告刘曦适当补偿,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袁博赔偿刘曦5.68万元。

恋爱期人流致不孕,双方需共同担责

因多次人流致不孕而分手的故事并不少见。除了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也曾受理过一起类似案例。

汉寿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专干魏楚瑜回忆——2008年,常德市汉寿县17岁的唐华和朱丹通过QQ网聊相识,没多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期间,因在外务工,两人同居并致女方怀孕了。

考虑年纪太小,朱丹在男友的陪同下进行了人流手术。没想到,第二年又怀孕了,且被诊断为宫外孕,不得不再次进行人流手术。一年后,朱丹又因一次宫外孕住院治疗。这次,由于危急生命,朱丹在唐华及其亲友的劝说下,不得不进行右侧输卵管切除术以及左侧输卵管结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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