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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衙门”有大“买卖” 人防办主任来者不拒收贿424万

2018-06-21 11:51:02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2012年10月至2014年春节期间,为感谢赖月亮在建房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吴某在赖月亮所住小区门口以及饭店等处,分4次送给其感谢费共计40万元。吴某等人在人防坑道工事口部建了一栋七层的违章建筑,违建面积4522余平方米。

根据《桂林市人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桂林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理规定》的要求,在人防坑道工事口部建设伪装房,要先做计划报规划局审批,然后再报市政府批准,伪装房不能建大型建筑,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面积控制在100到200平方米,其主要目的是伪装、掩蔽坑道人防工事洞口,严禁居民居住;人防洞口要留出5至8米的通道通往主干道,以人防洞口为中心20米区域范围内不得建设与人防无关的建筑、设施。

这些规定,赖月亮再清楚不过,却仍然同意建设大量完全不具备人防工事功能的违章建筑,其中很多都建在桂林市的核心景区“两江四湖”周围,个别建筑毁坏了天然山体,严重影响了山水景观,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事没办成也不碍收钱

赖月亮受贿是不讲什么“原则”的,“什么钱都敢要、什么人送都敢收”。多年来,他不仅笑纳企业老板送的钱,也收受普通老百姓送的钱,有时事情尚无眉目,甚至只有一个工程意向,能不能帮上忙还不一定,他也照收不误。

2012年,听说桂林市七星区甲天下广场地段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将提上日程,唐某为了取得该人防工程项目的开发权,多次找到赖月亮,想和人防办合作开发该项目,合作模式是由市人防办提供广场土地,由他进行投资建设,建成后除必要的人防设施归人防办使用以外,其余部分面积的使用权归他。

对唐某请托的事项,赖月亮觉得没有把握,便推托说这个项目已经有多家公司要求合作开发,且该项目现在只是意向,要等审批下来后再经过招投标确定合作方。

关键词:人防办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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