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洞庭湖中围3万亩“私人湖”,省市县三级政府都拆不掉?

2018-06-12 15:16:3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环保执法意味着,明确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说“不”,没有妥协余地,也不能把“人性化”当成执法软弱的托词。

▲俯瞰3万亩“私人湖泊”。图片来源:新华社

文|孟然

“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这是刘禹锡在洞庭湖畔写下的名句。他或许想不到,1000多年后,如镜一般的湖面“打碎”了,被一道道“水中长城”四分五裂。

据新华视点调查,在洞庭湖深处,一道高高垒砌的堤坝围出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及湖区行洪。这道堤坝是当地私企老板夏顺安所建,曾被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县级市)等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但依旧岿然不动。

1.违法13年,怎么才发现?

一圈“长城”围成一个独立世界、私人湖泊,3万亩,20平方公里,大概是3个西湖的大小。

▲在洞庭湖湿地上竖起来的网围。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物种基因丰富的洞庭湖湿地,是名副其实的长江之肾。而非法圈湖,就像是生长出的“肾结石”。一方面阻断鱼道,切断了湖中的食物链,拦截了江豚等珍稀动物的洄游通道,对洞庭湖生态造成极大破坏,也不利于蓄水防洪;另一方面在湖畔养猪牛羊,也无异于在建起一座“粪便池”,对水质的污染不言而喻。而据调查,这一“私人湖”中还可能在搞非法采砂的勾当。

根据我国2013年施行、并于2017年修改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破坏鱼类洄游通道;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等活动,都是明文禁止的。这3万亩的“私人湖”几乎条条都触碰红线。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