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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利用微信招嫖勒索财物 遭查获后被处拘役四个月

2018-05-27 18:11:0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27日电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微信招嫖引发的敲诈勒索案。

  被告人刘某伙同马某、白某、李某(女,系未成年人)共同预谋,通过微信招嫖让李某卖淫后再以其系未成年人为由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2017年8月3日晚,李某到达被害人孙某位于本市石景山区某居民区的家中进行卖淫活动,马某等三人在楼下等待。李某在收到孙某嫖资人民币600元后(嫖资以微信转账方式转入马某账户中),刘某等人通过电话以李某为未成年人等为由对孙某进行言语威胁,迫使其以微信转账方式分两次向马某账户转入人民币共计3000元。刘某等人欲继续向孙某索要钱财时,孙某报警,后四被告人先后被民警查获。在诉讼过程中,马某、白某的亲属帮助二被告人退赔赃款人民币3000元。

  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分案处理,并先后判处马某、白某和刘某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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