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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百岁汤"原是袋装茶 花费数千万上卫视打广告

2018-05-23 13:10:14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袋装茶变"神药":巨额广告引来巨额利润)

将普通的袋装茶改头换面,重新包装成能治疗多种疾病的“老汤”,并拍摄广告宣传片,然后在省级卫视循环播放,通过电视购物销售。近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药罪,依法分别判处李丽、陈强的公司罚金2000万元,分别判处李丽、陈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各处罚金280万元。

三个月投放2000多万广告

家住淮阴城区的陈大爷患有高血压,常年深受病痛折磨,平时对电视台播出的养生、医疗等栏目格外关注。2014年5月的一天,陈大爷在收看了某省卫视的“健康大讲堂”电视购物节目后,对其中推荐的“仲景百岁汤”很感兴趣。随后,陈大爷拨打了电视上的400电话,结果电话占线。电话没打通,陈大爷认为此时正是节目播放阶段,打电话咨询的人肯定很多,准备过一段时间再打电话咨询订购。

过了一个多小时后,一个自称是“健康顾问”的人给陈大爷打来了电话。电话里,对方很热情地询问陈大爷有什么需要帮助,并对高血压、高血糖、冠心病等老年常见疾病日常预防和保健知识进行讲解。

一阵寒暄之后,该“健康顾问”切入正题:“针对您的病情,我们向您推荐购买3个疗程的‘仲景百岁汤’‘仲景回春汤’‘仲景祛风汤’,3种药物配合吃,效果更好……”

几天后,快递员将药送到了陈大爷家里,并收取了960元的货款。

陈大爷遵照医嘱,吃了一段时间药,发现并没有宣传的功效,病情毫无改观。仔细审视药品后,陈大爷发现该药品没有批准文号,怀疑买到的是假药,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5年5月份,淮阴区公安以涉嫌利用电视购物广告销售假药将哈尔滨女子李丽与内蒙古男子陈强抓获归案。归案后,李丽、陈强对销售假药一事供认不讳。

二人供述,为销售产品,他们通过拍摄广告片,以“健康大讲堂”“名医坐堂”“健康一对一”等虚假养生节目为名,先后在3家省级卫视播放,在每天早上6点至7点间每款广告连播两次。办案检察官介绍,仅在某省级卫视,早晨时段广告费就是13万元一小时。从2014年4月至7月,短短3个月时间,二人就在全国部分省级卫视频道投放了2000多万元广告。

袋装茶变身包治百病的“老汤”

李、陈二人销售的所谓“老汤”,其实就是河南某药业公司生产的“葛根砂仁袋泡茶”“苦瓜玉竹袋泡茶”两种普通的袋装茶。

2011年底,同是做商贸生意的李丽和陈强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相识后,二人便开始生意的合作,先后一起卖过保暖裤、袪斑霜等商品。

2014年春节以后,二人经过对电视购物市场的调查发现,借助省级卫视平台播放养生节目,销售治疗糖尿病、高血压、风湿骨病产品的市场很好。二人遂产生在省级卫视频道播放广告,销售治疗糖尿病、高血压、风湿骨病产品获利的想法,并计划以网上销售的袋泡茶为原料,改头换面进行“包装”。同年3月,通过网络查询,并到河南某药业公司实地考察后,决定对该公司生产的“葛根砂仁袋泡茶”“苦瓜玉竹袋泡茶”两产品更换商标及包装,换成“仲景百岁汤”“仲景回春汤”“仲景祛风汤”。

该公司应李丽、陈强要求,在不改变袋泡茶生产标准的情况下,将袋泡茶包装上所载的原料成分,分别从7种虚增成28种、21种、32种,宣称对多种疾病有显著疗效,并在外包装上标注成分功效和400服务热线,二人将“变身”后的袋装茶称为仲景“老汤”。至此,普普通通的一包袋装茶,就这样成为了包治百病的仲景“老汤”。

随后,该公司将生产好的3种“老汤”根据销量情况不定期通过物流配送到二人所属公司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朝阳区的仓库。

截至案发,二人已从河南公司购买了价值320余万元“老汤”产品10余万盒。

巨额广告引来巨额利润

接下来,在制作推广销售的电视购物广告上,二人更是颇下了一番功夫。

他们经过研究,决定把3种产品分别拍摄成广告片。内容主要以养生讲座栏目的形式出现,主持人主持、专家讲解、患者互动。片子的开头专家先讲解高血压、糖尿病、风湿病这3种慢性病对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的危害,然后再讲正常治疗的弊端,接着宣传3种“老汤”产品的好处、产品功效及治疗机理,最后由现场的患者进行互动,叙述服用这两种产品以后取得的疗效和感受。

李丽交代,市民在观看电视购物时,往往会看到主持人或主讲人在接听观众现场打进的400热线电话,其实这都是假的,都是拍广告片时事先设定好的情节。

养生节目播放时间段,公司的话务人员即销售人员是不接电话的。在广告播出时,观众拨打进来的电话都被设置成语音自动接听或者占线忙音。广告结束以后,话务人员将会以“健康顾问”身份一一回拨打进电话的观众电话,然后根据提前准备好的话术,再次宣传和推销产品,最后通过多家快递公司,以货到付款的形式,销售所谓的“老汤”产品。

不惜巨资投放广告,背后获得的利润更是惊人。经查,短短3个多月时间,李丽一家公司,仅通过顺丰快递就销售“老汤”产品1100余万元。

李丽、陈强在销售假药过程中分工明确,陈强负责3种“老汤”产品广告片的制作和3款“老汤”货款,李丽则负责寻找卫视广告段位,同时负责400电话业务,非法获利二人均分。

近日,经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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