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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五起假记者案

2018-05-21 16:44:4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洪雪)近些年,经过“扫黄打非”部门持续整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即“三假”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三假”现象大幅减少,但在少数基层地区,假记者敲诈勒索或真假记者勾结从事新闻敲诈情况仍有发生。

这类不法行为不仅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干扰了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也极大破坏新闻行业秩序、伤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对此,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开展“秋风2018”专项行动中,将打击“三假”及新闻敲诈行为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进行部署和推进。

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假记者,严厉查处暗中串通的真记者,严厉整治真假记者团伙作案。陕西、山东、河北等地成功查办了多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今天,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其中5起典型案件案情。

1.山东滨州查办“4•15”假冒记者案。

2018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滨州市“扫黄打非”部门成功摧毁以张某为首的假记者犯罪团伙。经查,自2015年以来,张某假借“某某报滨州部主任”“某某网记者”等身份,纠集赵某对、吕某华(曾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组织多人到滨州、德州、潍坊等地以“采访”为名敲诈相关企业、单位钱财,共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5人已被批准逮捕。

2.河北邢台破获王某某等假借记者名义敲诈勒索案。

2018年1月,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假借记者名义敲诈勒索案。经查,以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0年以来,搜集并以媒体曝光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负面消息为要挟,对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敲诈勒索。已查实敲诈勒索案件18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涉及山东、河北等地。目前,王某某等7人已被批准逮捕。

3.陕西渭南判决“6•08”新闻敲诈勒索案。

2018年3月,临渭区人民法院以田某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5年3月以来,田某为达到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目的,在手机百度贴吧上搜集负面题材,自称民生周刊记者,以渭南城区游艺厅等场所存在赌博行为,声称要新闻曝光并向公安机关举报为由敲诈勒索,涉案3起,非法获利73000元。

关键词:扫黄打非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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