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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侵吞国有资产1743余万 称赃款捐赠寺庙是做善事(2)

贪官侵吞国有资产1743余万 称赃款捐赠寺庙是做善事(2)
2018-05-15 08:36:03 中国青年网

对被告人犯罪手段的揭露,是想让旁听者在较短时间了解被告人经过包装、掩饰的犯罪本质。庭上“三问”则是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田世荣对自己的犯罪认识不深刻,甚至他一度认为,将相当一部分贪污、受贿的赃款用于捐赠寺庙,这是做善事、行善举。公诉人通过这种发问的方式对他“猛击一掌”,可以达到使其认识错误、真心认罪悔罪的效果。

对重庆大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原董事长、总经理田世荣等三人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审查起诉,是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自建院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近日,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荣辰作为该案审查起诉的承办人,率两名助理出庭公诉并担任第一公诉人。在法庭上,李荣辰面对三名被告人,义正辞严,连发三问,被告人幡然醒悟,当庭认罪悔罪。

三人团伙的“敛财术”

法庭上,公诉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勾勒和揭露了田世荣利用职务之便,伙同黄升涛、黄志农骗取、侵吞巨额国有资产,非法收受巨额贿赂的三种“敛财术”:明修栈道,公然索要;瞒天过海,化公为私;移花接木,暗度陈仓。

据公诉人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田世荣利用担任大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从事融资、发债等经营活动中,伙同其关系人黄升涛贪污公款1743.31万元,单独或伙同黄升涛、黄志农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贿赂735万元,其中,黄升涛共同受贿180万元,黄志农共同受贿280万元。

法庭上,公诉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勾勒和揭露了田世荣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巨额国有资产,非法收受巨额贿赂的三种敛财手段。

明修栈道,公然索要。大晟公司委托某证券公司发行8亿元企业债成功后,当田世荣得知中间人邓某获取了240万元财务顾问费后,即向其索要好处费,后获得了邓某支付的70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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