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停车杆砸倒身亡家属索赔百万
法制晚报讯(记者周蔚)方女士去某大厦办理银行卡时,骑电动车过机动车道,被放行的停车杆砸伤倒地,之后昏迷至死亡。方女士的儿女认为大厦物业有过错,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61万余元。
5月4日上午,本案在昌平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骑车过停车杆被砸倒地
抢救无效死亡索赔百万
2017年5月12日上午,方女士去昌平区沙河镇某大厦办事,骑电动自行车路过门卫时被放行的停车杆砸伤倒地,当即被送往急救中心抢救。后方女士转至沙河某医院,住院期间仍昏迷不醒。2018年2月3日,方女士因病情加重死亡。方女士的儿子龚先生遂将大厦的物业公司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1145500元、医疗费249158元等费用,共计1616202元。
“原告母亲方女士的死亡与我公司毫无关系,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庭上,被告物业管理公司称。
据方女士的女儿龚女士称,事发大厦有商店、银行。事发当天,她和母亲去办银行卡。“当时人很多,我先去排队,9点半我妈还给我打电话,但是等到9点40分了还没到,我就打电话给我妈,保安接的电话说我妈出事了。”
原告认为门卫没有警示牌
人倒地五六分钟保安才到
龚女士称,整个门卫没有警示牌和警示措施。大厦的栏杆是机械的,母亲当时在白车后面3米左右,母亲碰到栏杆后,栏杆自动往上弹起来了,导致母亲大脑受损。“如果是人工的,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事情发生后,保安五六分钟才到,而且没有及时抢救。”还是龚女士打电话叫的救护车。之后,龚女士和大厦的一个保安以及办公室的一个客服将方女士送到医院。
被告物业公司提交了小区的道路情况照片,证明小区的人行通道和机动车道是分开的,且有行人通道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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