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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做校园代理卖假"中华" 被处罚金70万元

2018-04-28 09:06:12  工人日报—中工网    参与评论()人

有人“诚招”代理售假有人入坑无知无畏

“我以为香烟是回收的真品,原本就想做个二级代理赚点零花钱,没想到还被判了刑。”4月18日,黄强将2万元罚金交到法院时,还是感到委屈。

两周前,辽宁大连大三学生黄强因做“二级代理”销售香烟,金额达6万元,被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而他的同学张泉因销售金额达12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黄强只是售假的大学生之一。“河北大学生网络售假2年获利200万元被罚”“上海大学生向境外售假LV卖了7000万元被抓”“广东19岁大学生网售假名牌内衣获刑8个月”……近年来,一些伪劣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盯上了大学生群体,发展其为“二级代理”,帮其售假。相关专家认为,大学生辨别能力不足、买假卖假不以为然、法律意识不强,因此导致部分大学生既成了违法犯罪者,又成了被害者。

不辨真伪,受害也受罚

一条中华软包香烟市场价在600元~800元之间,而同样的香烟,在“二级代理”黄强和张泉的微信朋友圈内只要200元。

许多代理商以招大学生校园兼职的名义招聘“二级代理”。一个声称“中国最大的面向校园学生兼职、代理”的校园代理网站,每天发布26个城市近200条招聘信息。这些代理商几乎不与大学生见面,全程网上或电话联系。其中,不乏伪劣产品代理商。

2016年,张泉在类似网站中联系上招聘礼品销售“校园代理”的滕某,销售的是香烟。滕某声称这些烟全从礼品店“回收”,除了生产时间长,质量没有问题。并拿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照片,劝说他做“二级代理”,中华软包香烟以每条批发价100元的价格给他。张泉于是在朋友圈里发香烟销售广告,每条烟赚得100元,他再将剩下的100元和购买者的地址转给滕某,烟直接邮寄给购买者。

关键词:代理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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