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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才新政:40岁以下本科生落户后即可买房

2018-04-27 11:02:56  安徽日报    参与评论()人

关键词:拓宽能力

我市鼓励社会各界为大学生实习、见习提供岗位和场所,每年稳定提供5万个以上实习、见习岗位。利用阳光就业服务平台,为毕业生提供便利的见习机会,对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3至12个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岗就业率高的见习基地,按吸纳人数给予见习基地人均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键词:安居保障

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建设。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肥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先行落户。这些人才在合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房。

对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我市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关键词:创业资金

今后,我市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大学生创业,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为各类群体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免资产抵押融资支持,最高可提供免息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每年选出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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