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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中国女孩在马来西亚“涉毒” 或面临死刑

2018-04-26 00:43:4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安徽女孩程蓉是帮“love”带货的4个女孩之一,出事时20岁。此前,她在南昌做餐馆服务员,月薪2000元。

在网上,“love”不断请求程蓉帮忙,并承诺为她支付机票、食宿费用,还会支付额外报酬。程蓉被他说动了心,从南昌飞到广州。

在广州中国大饭店旁的麦当劳,“love”的另一名黑人朋友交给程蓉一个很重的棕色箱子。“对方还嘱咐她,到马来西亚后一定要到某家旅馆,把东西交给他的一个朋友。”程蓉的弟弟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

“他们会在你出发之前才把准备好的行李送来,很匆忙。而且货主和送东西的人是不同的。”周彦说,事后回想,每个环节都是套路。

和程蓉一样,答应帮忙的女孩从江苏、四川、上海、江西等地先后到达广州。她们多来自小城市或农村,受教育程度不高,亲友中很少有人长期在国外学习或工作。借着带货的机会,她们有的想出国旅游,有的想为创业铺路,有的想去了解邻国的服装市场。

事发时,女孩们多在20岁至24岁,涉世未深。但对于陌生人的嘱托,她们并非毫无戒心。在广州取箱子时,程蓉检查过装衣服的箱子;赵涵也一再确认箱子里只有衣服。但毒品都被藏在隐蔽的地方,比如夹层、鞋跟,甚至行李箱的轮子里。等到发现时,一切为时已晚。

有的女孩出国前,还曾受到家人劝阻。

“衣服为什么要你带?直接托运过去不就好了吗?”一名女孩的母亲在电视上看过类似骗局,告诉女儿会有很大风险。但从小叛逆的女儿认为没有问题,把母亲的话抛在脑后。

“直到她走的那一天,我还提醒她把货主的电话、姓名留给我们,以防万一。”女孩的母亲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但女儿什么也没有留,一个人走了。

“自证清白”

2015年8月17日凌晨,还没走出吉隆坡机场,赵涵就被马来西亚海关扣下了。“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上了朋友的当’。”赵涵的父亲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转述。

赵涵英语不错,她告诉海关自己对此并不知情,东西也是朋友的。她愿意与海关配合,按计划到酒店与取货人接头。

取得警方的同意后,赵涵一边与尚晓娴对质,一边对Clitin谎称已到酒店。然而,尚晓娴转而质问Clitin并要求其为赵涵提供帮助时,很可能引起了对方的警觉。赵涵的父亲说,取货人并未出现。

▲赵涵出事后,尚小娴和Clitin的聊天记录。

▲赵涵出事后,尚小娴和Clitin的聊天记录。

“还是社会经验太少。”赵父感叹,如果女儿没与尚晓娴联系,或许可以抓到取货人。

赵涵被拘留了,至今关押在马来西亚的一处女子监狱里等待开庭。

“如果能协助警方找到罪犯,对女孩免除刑事责任最有效。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证明自己不知情是无罪辩护成功的重要途径。”曾为一名女孩提供法律援助的四川律师胡本俊告诉重案组37号,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2015年9月,赵涵的家人前往马来西亚。律师告诉他们,如果中间人尚晓娴能证明赵涵对此并不知情,无罪的希望就会很大。

为此,尚晓娴写下宣誓书,签字并按下手印。她简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特别写明“查出毒品一事,我和赵涵完全不知情”。她还亲自前往马来西亚录口供,为赵涵作证。

程蓉被捕后,她的姐姐曾在QQ上假扮妹妹与“love”聊天,想要套出毒品的事。但“love”坚称毫不知情,如果有问题,可能是广州的送货人动了手脚。但程蓉姐妹并不知道送货人的信息,再问“love”,他也不再回应。


▲love的QQ空间留言板截图。

▲love的QQ空间留言板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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