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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愿离婚割断妻子脚筋 此前曾砍她14刀被刑拘

2018-04-19 14:09:24  红网    参与评论()人

查明的事实让人震惊:周全与王丽因感情不和,于2月1日前往攸县民政局办理离婚。途中,因周全反悔,不愿离婚,便对王丽进行殴打并威逼其就范。不仅如此,周全还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王丽捆绑在车子后座,然后用水果刀将王丽的左脚跟腱割断,还威胁道:“你如果残废我养着,但我就是不离婚。”

曾被砍14刀

其实,这已经不是王丽第一次遭受丈夫周全虐待了。

攸县法院提供的情况介绍显示,王丽和周全于200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相识后,双方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夫妻感情尚可,并于2004年7月10日生育一男孩。

不过,随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17年11月7日,双方再次因生活琐事发生激烈争吵,被冲动冲昏了头脑的周全在厨房拿起菜刀,朝王丽的双腿、左臂猛砍9刀,并在其脸上划伤5刀。随后,王丽被送往攸县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光治疗费用就花费了75000元。事后,周全被攸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此次事件后,双方开始分居,而王丽再也无法原谅丈夫周全的所作所为,坚决要求离婚,而周全则借着同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理由,于2月1日将王丽捆绑,做出了用刀割断王丽跟腱的行为。

法院判决离婚

攸县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周全之所以采取如此极端残忍的行为,据其称与怀疑妻子在外打工时有外遇有关。目前,周全因故意伤害已被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而法院最终支持了王丽的诉讼请求,判决她和周全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书显示:一、依法准予原、被告离婚;二、婚生小孩由被告周全抚养,由原告王丽按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其今后发生的医疗费、学费凭发票由原、被告各自承担一半的支付义务至其成年止,小孩仍系双方子女,原告王丽依法享有探望权。三、婚姻续存期间的共同债务:债务70000元由被告承担偿还义务。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关键词:离婚被砍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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