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宋体佳)4月18日,常州陈女士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只因和吸毒的人吃了一顿饭,她和闺蜜都当地公安记录为“犯罪嫌疑人”。对此,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回应,办案时,陈女士等人正好在现场,有涉案嫌疑,因而被警方依法传唤。但这个记录只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记录,不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麻烦。
闺蜜前夫吸毒,一起吃饭的人都被调查了
事情还要从一次朋友聚餐说起,2016年8月17日下午,陈女士与杨女士等5名闺蜜相约在清潭附近一家餐馆聚餐。当晚,除了5名女性好友外,另外还来了两位男子,其中一名为杨女士的前夫。
“刚坐下来就有一帮人冲进来把我们全围住了,然后就把我们带到了局前街派出所。”陈女士回忆,当晚,7个人刚坐下没多久,就被一群便衣民警围住。“给我们都戴了手铐,而且还全都做了尿检,没有发现问题就让我们走了。”
据了解,当天晚上,只有杨女士的前夫被派出所扣留,其他6人全部回了家。事后他们才知道,杨女士的前夫是因为吸毒才被警方处理的。由于事发当晚另外6人和他一起用餐,因此才会被作为嫌疑人带至派出所审查。
开不出无违法犯罪证明,她们有了“不良记录”
“我们又没干犯法的事情,事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谁想到过了一年多了还会出这样的情况呢。”陈女士称,在整个过程中,她们都非常配合,警方也没从她们身上发现什么问题。也正因此,那件事发生以后,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今年4月13日,因为工作调整需要,陈女士要到辖区派出所开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没想到,在经办民警给她开出的证明材料中,陈女士成了吸毒犯罪嫌疑人。
4月18日,陈女士向现代快报记者出示了辖区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单。记者注意到,这份盖有茶山派出所公章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内容为:“经查发现陈XX有吸毒规定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如下:2016年8月17日,为局前街派出所主办的XX等人吸毒案件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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