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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信怼人“品行连X都不如” 被判赔百元道歉

2018-04-18 11:30:29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法院最终判令,被告李某在“XX文化项目股东群”公开向原告杨某赔礼道歉。另外,考虑到微信群的受众范围有限,不如微博或网络论坛受众面宽泛,对于原告杨某主张精神损失抚慰金部分酌情予以支持100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法官释法

网络本质还是公共空间

口无遮拦要担责

办案法官方圆说,《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呢?《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言论自由不是情绪宣泄自由,无论在现实社会或者网络世界,针对他人或特定群体发布不当言论,如果僭越法律红线,符合名誉侵权构成要件,将会涉嫌违法。”方圆说,本案中,李某为自己的口无遮拦付出了代价,不但要向杨某公开赔礼道歉丢了面子,还要付出金钱损失,可谓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关键词:微信怼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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