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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信怼人“品行连X都不如” 被判赔百元道歉

2018-04-18 11:30:29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女子在微信群怼人“品行连X都不如”,被判赔百元、群里道歉

因公事在微信群里发泄不满,在他人劝解后又发出“有些人躺着说话不腰疼……品行连X都不如”等信息,结果被起诉至法院,被判在微信群里道歉。

微信群里回信息

“品行连X都不如”

杨某与李某都是女性,曾同为西安某文化传媒公司股东,杨某还兼任该公司总经理秘书。两人共同加入了群名为“XX文化项目股东群”,该群系公司为该文化项目所建,成员主要由当地文化传媒行业经理人及该项目投资人组成。

2017年11月,李某因公事在群内发泄不满,并用恶劣语言针对公司总经理何某(男性)。杨某作为何某秘书,见状后对李某进行劝解,并在群里发出一条“做人,少记仇,多记好”的链接。随后,李某在群内发出“有的人躺着说话不腰疼,拿着别人的钱花着,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同吃一口饭,同睡一张床,说话同口气,品行连X都不如……”

李某没想到,杨某以李某在微信群内公开诽谤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将李某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要求李某在微信群内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并要求李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虽未指明对象

但可认定造成不良影响

近日,未央区法院未央宫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李某辩称其并未指名道姓针对原告杨某,杨某纯属小题大做,对号入座。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微信群所发布的言论虽未直接指明对象,但结合信息发出时间段,回应内容及聊天对话人,可以认定李某的言语系针对原告杨某。李某针对杨某的言语具有侮辱诽谤性质,该微信群内有近50余名成员,且均为杨某、李某同行业的经理人及熟人,具有特定性,李某的言语具有公开性,一定范围内对杨某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杨某的社会评价,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关键词:微信怼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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