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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共享单车新政 实名认证规范市民骑行行为

2018-04-11 17:12:40  红网    参与评论()人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车辆符合技术标准

《指导意见》指出,在本市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意见的规定,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应依法在本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设立线下服务机构,拥有保障服务、停保维护和处理投诉的场所。

须将所有车辆的数据接入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数字化监管平台,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运营企业在本市提供租赁服务前须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企业投放的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载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车身不得设置商业广告,企业应建立车辆维护档案,定期维修维护,确保车辆技术良好。

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用户合法权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市民实际出行需求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企业在投放车辆前应先向市交通、市城管、市公安等部门及所在区人民政府报告投放规模和方案计划,对车辆实行编码管理,并按照车辆投放量的千分之五以上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根据停车区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

保护用户权益方面,企业应当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事故赔偿机制,向社会公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并建立投诉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民投诉。企业应当制定停车管理应急预案,在遇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险情及自然灾害期间,负责做好车辆应急调度和停车秩序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

加强用户资金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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