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决书里“爹比儿子大两岁”法院:已修订正在调查
北京时间消息“原告:刘某,1970年生”、“代理人:刘某,1972年生,系原告刘某之子”,日前,由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制发的一份判决书,因出现“爹比儿子大两岁”等数处离奇错误而引来网友的围观。4月8日,渭城区人民法院向北京时间记者表示,该院已安排法官修订补正判决书并对此事进行调查。
4月7日,自媒体发布文章称,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制发的(2017)陕0404民初2176号民事判决书,不但程序违法,而且遗漏了主要证据及被告,更离奇的是,将原告、被告基本信息全部写错。
自媒体文章表示,该案是咸阳市渭城区刘先生因保护承包地受伤状告施工方健康权纠纷案,2017年8月15日在渭城区人民法院立案。三个半月后的2017年12月5日,渭城区人民法院秦汉法庭以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并作出了(2017)陕0404民初21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通过挂号信送达给原告刘先生。
看到判决书后,刘先生发现整个一份判决书有近10处错误,而且还“篡改”公安机关证据扭曲事实真相,判决书上除了作为原告的刘先生与被告名字相同外,其他的信息包括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全部错误,还篡改捏造公安卷宗中原告儿子口供证言部分,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款300元”改为“罚款400元”。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近日金龙鱼传谣案胜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审判决书,渔农世家微信公众号因散布网络谣言涉嫌侵犯金龙鱼生产商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名誉权,被判赔偿相关损失并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