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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基犬摔死后续:摔狗女与狗主人均被拘留七天

2018-03-29 08:37:5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李某因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而被行政拘留

李某因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而被行政拘留

今年1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独家报道的“疑因索酬不成摔死小狗”系列报道,引发了全国范围的强烈关注。

近日,该事件有了新进展。3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获悉,经公安机关缜密调查后,对违法人员进行了如下处理:

捡狗一方的当事女子何某某因利用网络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27日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狗主人吴某某等4人因利用网络散布他人个人私密信息,27日被警方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

涉案5人被行政拘留

记者采访龙泉警方得知,今年1月,网上陆续出现吴某某通过微博反映,其与何某某二人在处理双方的纠纷过程中,多次收到何通过微信发来的威胁、恐吓信息,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同时,何某某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散布网络,手机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和辱骂短信,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

警方迅速开展了询问当事人、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等调查工作。2月7日,洪河派出所接到吴某某报案,称其人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派出所当即受理;2月10日,洪河派出所接到何某某报案,称其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派出所当即受理。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查明,何某某(女,35岁,成都市锦江区人)于1月11日通过微信向吴某某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吴某某人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吴某某(女,21岁,四川省南部县人)于1月10日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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