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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袭警案件:女子与男友前妻冲突 咬伤民警被判拘役

2018-03-26 10:51:0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女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竟当场咬伤赶来处置的民警;男子劝架不成,借酒劲损坏警车;男子酒驾上路,强行冲卡还逆行。3月20日,福建厦门警方通报了3起因侵犯民警执法权益而被判处刑罚的案件。

近年来,厦门警方加强维护民警执法尊严工作,对一线民警、辅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当事人不服从现场管理甚至肆意辱骂、殴打民警、辅警的行为,发生一起依法严肃处置一起。据统计,2017年以来,厦门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妨害公务案件中,目前已移送检察院起诉和被法院判决的案件占76.5%,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案例一

拒配合咬伤民警

李某是林某的前妻,2017年4月26日,李某来到林某家,欲和林某商量些事情,没想到一推开门就看到林某的女朋友王某在场。随后,李某和王某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之后李某报警称被人殴打。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马巷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并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王某因情绪激动拒绝配合,在民警将其带离时挣扎反抗并咬伤民警的手,后被执勤民警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于2017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0日取保候审,10月12日被逮捕。2017年10月12日,翔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

◇案例二

借酒劲损坏警车

2017年5月27日2时许,奚某酒后来到湖滨北路特贸大厦前的公交车站,发现一名醉汉和一名出租车司机发生冲突,遂上前劝架,之后奚某却和那名醉汉发生纠纷并动手互殴。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滨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到场。当民警欲将奚某带上警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时,奚某在警车内踢踹车门,并将车顶拉手和透明挡板损坏,后被民警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关键词:袭警刑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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