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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规定遛狗绳长不得超过1.5米 各地标准不一(2)

济南拟规定遛狗绳长不得超过1.5米 各地标准不一(2)
2018-03-07 13:14:59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

《通告》中提出,市民遛狗需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系挂号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此外还有束犬链(绳)最长不得超过1.5米等若干规定。

违反本通告,或者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两年内累计受到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依法没收犬只,五年内不得饲养犬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一名负责人指出,两年内累计受到行政处罚三次以上者,警方将在五年内拒绝为其办理饲养证件,“现在办证都需要本人身份证,一旦有这种处罚记录,就相当于上了黑名单”。被没收的犬只,将被送往动物救助机构,符合条件的,可被他人收养。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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