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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部门推新规:非本人车辆违法可APP自助处理

2018-02-27 05:15:2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①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异议的

②驾驶人不具备处理被绑定车辆违法记录准驾资格的

③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可能达到12分及以上的

④驾驶人或被绑定的机动车属于重点备案、限制处理等情形的

⑤交通违法记录不在自助平台、终端传输范围内或无法通过自助平台、终端处理的

⑥其它不允许自助处理的情形

绑定条件有何限制?

交管部门还介绍道,此次推行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措施,对绑定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及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还有一些规则要求,其中对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实行用户管理,按照互联网用户确定绑定规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主要规则如下:

①同一用户同时绑定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

②同一用户累计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所有人不超过5个

③同一机动车同时绑定的用户不超过3人

如何绑定备案机动车?

交管部门表示,驾驶人本人可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办理。目前指定在北京市交管局车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申请办理绑定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业务,首先需要填写《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①委托书(车主委托绑定授权)

②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个人)的身份证件

③被绑定机动车的行驶证

④驾驶人的身份证件

⑤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⑥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注:交管部门表示,用户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后,提交缴款申请,通过在网络平台或自助设备跳转、提示的缴款渠道完成缴款。在规定时间内仍未缴款成功的,处理将不予生效。如需处罚决定书,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到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执法窗口打印;如需缴款凭证,到缴款银行营业厅索取。

交管部门提示,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可能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的相关交通违法信息更新不及时请稍等待。如果缴款后交通违法记录仍未解除,请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缴款凭证到作出处罚的交管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核实处理。

本版撰文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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