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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部门推新规:非本人车辆违法可APP自助处理

2018-02-27 05:15:2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交管部门表示,在积极推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新措施,方便群众的同时,针对“分虫”等不法分子非法买卖记分,造成实际违法行为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影响了交管部门的执法效果和驾驶人的自我约束的情况,将采取多项措施予以整治,特别是将重点加大对倒分、买分、卖分违法行为的打击防控力度。首先是自助违法处理仅限处理绑定备案日期后发生的交通违法,挤压不法分子的操作空间。其次,将加强交通违法处理的数据监测,将涉嫌买分卖分人员列入重点人员,不允许其通过自助渠道处理。最后,交管部门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买分卖分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提醒:切勿盲目替他人绑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表示,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北京交管部门提醒市民群众,此次推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新举措,是北京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部署对本市自助处理范围的适度放宽。未办理绑定备案业务的,仍可到执法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目前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备案业务可到车管窗口办理,在办公时间均可受理,请市民合理安排时间。

同时,由于办理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有历史绑定车辆数量的限制,请驾驶人用户本着如实绑定、如实处理的原则,谨慎办理非本人机动车绑定备案业务,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绑定,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

此外,交管部门称,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规范驾驶人的交通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交管部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做到文明守法安全行车,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热点解析

何种情况可自助处理?

交管部门介绍称,此次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范围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形,包括: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累计记分不满12分,且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而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允许或中止驾驶人自助处理,需驾驶人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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