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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遭拒录案宣判:原告不符招录条件 原告将上诉

2018-02-24 08:24:59  交汇点    参与评论()人

《招聘公告》对各个岗位均设置了明确的专业条件,设置到大类的均在名称后注“类”字,设置到具体专业则列明具体专业名称。

法庭认定,涉案《招录专业参考目录》的“中文文秘类”包括了中国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在内的24个具体专业。

被告徐州市人社局公布的涉案招聘岗位六个专业要求为,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六专业系从上述24个专业中选取,并不包括“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原告纪元主张,其所学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属于中国语言文学下的二级学科,继而认为自己符合招聘条件,实际上是混淆了我国高等教育学科分类与人社部门人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之间的关系。涉案岗位招聘设置所列明的是“专业要求”,而非学科要求。

故原告纪元以其硕士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即符合涉案岗位专业要求的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据此作出取消原告聘用资格的行为,在实体上并无不当。

在徐州市人社局行为上,法院认为该局在取消纪元聘用资格前未能告知她的陈述、申辩权利,违反正当程序原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要求。同时,也存在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监督不及时、对报考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不当之处。

对此,法庭做出一审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6上半年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取消原告纪元聘用资格行为违法;二、驳回原告纪元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纪元父亲接受媒体采访

庭审结束后,纪元的父亲纪伟接受记者采访,对本次判决的结果,纪父表示“无法接受,一定会上诉”。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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