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4岁少女汤兰兰(化名)向警方报案,称遭到包括亲生父母在内约40人性侵。
2010年,黑河中院一审判决11人有罪,其父被判无期,其余10被告人被判5到15年有期徒刑不等。
11被告人均不认罪,8年来,被告人及其家属一直向最高检、最高院申诉。
新京报记者就该案采访了已出狱5被告人、家属、相关律师、警方、法院、相关证人及汤兰兰身边相关人士,力图厘清案件疑点。
视频截图
视频文字整理如下:
男:受到指控并被批捕的共有16人,包括女孩的亲生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叔叔、姑父、姨夫、表哥、同村村长、老师及其他六位村民。11人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或强迫卖淫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另外五人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女孩爷爷汤瑞景于2008年12月死于五大连池看守所。该案中法院认定的8起犯罪事实发生在2000年到2008年,即女孩6岁到14岁之间,包括至少5起多名男性同时参与性侵,其中一起为包括女孩父亲在内5性男性轮流性侵9岁的汤某某。
汤玉梅:他(刘长海)说的我分都够,他一开始在北安监狱服刑嘛,他那时候分就挣够了,就足够减2年刑了,他就不减。他说我没有罪,我为啥减刑,我就认可一天刑不减,也得申诉到底。都是车票,这是2008年的,这是最早的。
原标题:央视深入调查“汤兰兰案”真相汤兰兰是媒体为一个女孩子取的化名,2008年,当时只有14岁的汤兰兰向黑龙江五大连池警方报案,称自己从六岁开始便遭到亲属、乡邻等数十人的侵害,时间长达七、八年之久。
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以下简称: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