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蕊编辑岳三猛)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通告,涉黑人员3月1日前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通告还给出了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信箱以及电话。看法新闻记者简单梳理后发现,除了全国性的举报电话,已经行动起来的各地也纷纷公开了当地的多种举报方式。
截至2月6日,至少已有云南、安徽、山东、湖北、广西、河南等7省份公布了邮箱、信箱、电话、网站等详细方式。
3月1日前自首,可以从轻发落
1月24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中央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且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此消息一经披露,立刻引发广泛热议。
紧接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要求,全国政法战线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
对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的犯罪人员,通告也给出了时间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中还特别强调了对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温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