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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5人涉黑案“黑老大”获刑15年 曾“高调出狱”

2018-02-06 07:30: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月5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欧阳文明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上诉案。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黑老大”欧阳文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依法对刘九根等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4年6个月,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对其他9人维持原判。

2月5日,各被告人的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近200余人旁听了宣判。法院供图

涉黑团伙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

2017年9月20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欧阳文明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欧阳文明等10人提出上诉。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9年至2015年年底,上诉人欧阳文明、刘九根纠集吴家刚、陈子祥、陈新义、陈荣葱等17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高安市新街镇及陶瓷基地一带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

同时,该组织通过强大的控制力,垄断、控制新街镇、陶瓷基地一带的赌场,攫取了较大的经济利益。该组织在新街镇及陶瓷基地已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了解,该组织以欧阳文明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刘九根为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较多,组织结构较稳定,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组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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