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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贷款"套路"深:收车理由奇葩 故意让人违约

2018-02-01 16:40:39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抵押贷款“套路”深

蔡真和被害人签订的合同,看似贷款合同,其中却设置了重重陷阱。办案检察官分析了诸多异常细节。

收取车辆证书的原件。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时,被害人以车辆作为抵押物,与蔡真签订车辆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委托书等书面材料。嫌疑人以用于办理抵押手续或审批贷款手续为由,向被害人收取行驶证、保险单据、车辆购置原始发票及身份证原件,且再未归还。一般情况下,原件应由本人持有,如需查看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应当收取复印件。蔡真收取上述材料,是为后续将车辆进行转卖提供便利。

车辆抵押合同有意写入违反现行法律的条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违约时,蔡真有权变卖车辆,实现抵押权。而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未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蔡真和被害人所签订的车辆抵押合同中含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依据该条款出售抵押财产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且明显损害被害人的利益,系为占有被害人的抵押财产而故意设置该条款。

故意创设被害人违约机会。蔡真以GPS出现异常需要检测,或被害人逾期付款,或车辆无保险是骗贷等理由,擅自将被害人的车辆开走并作处分,这些理由都是嫌疑人刻意编造,究其根本,是蔡真利用合同中所约定的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肆意认定对方违约,并规避法律责任,显示其非法占有被害人抵押财产的真实意图。

要求花钱赎车凸显非法占有目的。嫌疑人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走车辆,事后让他们用远高于贷款的钱来赎车,获取数万元至十余万元不等的差价,牟利意图明显,暴露了蔡真等人以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为幌子,有套路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犯罪团伙分工合作。根据多名被害人的指认,几名男子帮助蔡真实施诈骗活动,多人存在往来频繁的金额上万元的交易记录,可以认定这是一个由蔡真为主犯,多人分工合作的作案团伙。

2018年1月8日,犯罪嫌疑人蔡真以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至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对其他嫌疑人的追捕也在进行中。

(文中除嫌疑人外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关键词:车辆抵押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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