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公安县斗湖堤镇的一起普通的离婚事件,在五年后,却牵出了一起金额巨大的诈骗案。 到底是怎么回事?
去年11月,公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当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报警,五年前,嫌疑人罗某以房屋他项权证抵押贷款五十万元,一直未归还本金和到期利息。看起来,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经济纠纷。可是,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却意外发现嫌疑人罗某作为抵押的房屋他项权证,竟然是骗来的。那五十万元贷款,也具有明显的诈骗性质。
公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呙中华说,“伪造的离婚协议书,加盖伪造婚管所的专用章,然后骗取了房产部门的他项权证。”
原来,2013年5月,嫌疑人罗某和丈夫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一间门面,赠予儿子并过户。当时,这份离婚协议在当地民政部门存了档,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