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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戏团长运虎狮二审改判无罪:动物领回后凶猛难接近

2018-01-29 00:51:2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备受关注的马戏团长运虎狮二审改判无罪事件有了新进展。26日,在河北沧州经营马戏团的李荣庆、李瑞生从沈阳领回了被扣押一年多的动物。

此前,兄弟俩因未办理运输手续,运输虎狮等动物,一审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10年、8年。去年12月,沈阳市中院二审改判他们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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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沈阳市中院二审改判李荣庆(右)、李瑞生无罪。

逆转:一审被判十年,二审改判无罪

1月28日,南都记者拨通李荣庆的电话时,他正在去山西太原的路上。“这两个月,这边有个大马戏团演出,我来考察学习一下。一年多没接触马戏,也不知道现在都流行些什么表演,用些什么道具装备。”

这一年半以来,李荣庆与堂兄李瑞生的人生如过山车搬跌宕起伏。

李氏兄弟是河北沧州人,在当地共同经营东光县国豪马戏杂技艺术团。

2016年5至7月,他们将租用的虎、狮、熊、猴等动物从安徽宿州运输到辽宁沈阳,用于马戏表演。这些动物有合法的驯养繁殖许可证,但未办理相关运输许可手续。

2016年12月26日,沈阳市浑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李荣庆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同样罪名判处李瑞生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二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7年12月8日,沈阳市中院二审改判李荣庆和李瑞生无罪。理由是:根据二审期间生效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县境的,已无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故李荣庆、李瑞生运输具有合法驯养繁殖许可的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再具有刑事违法性,不应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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